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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受贿19.5万元获刑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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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河南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获悉,利用职务之便向开发商索要经济适用房的郑州市二七区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卢建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受贿赃款19.5万元。

2007年至2010年,卢建国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张某、荆某、王某和赵某的请托,通过关系人分别向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索要经济适用房11套,其中8套提供给张某进行倒卖,从中收受张某好处费共计13.5万元;剩余3套分别提供给荆某、王某、赵某3人,从中收受3人各2万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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