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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爆炸案初步调查:运输卡车违规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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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11·1”爆炸事故救援指挥部2日表示,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停放在事发地点的运输炸药车辆,存在未按规定运输路线行车和违规停靠等行为。公安部目前已协调河南、湖南等地爆炸事故处理专家赶赴福泉,参与事故调查,有关涉案人员也已经被控制。

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通报的事故初步调查情况显示,福泉市永远发展运输有限公司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炸器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输炸药的两辆货车均属福泉永远发展运输公司,载有炸药总量72吨,拟运往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两辆货车未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违规停放在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检测站时,一辆货车燃烧,发生爆炸。目前,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1月2日下午,贵州省公安机关召开加强危爆物品管理紧急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危险爆炸物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排查、整治危爆物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境内1日上午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在马场坪收费站附近,两辆运送炸药车辆在一汽修厂检修时发生爆炸。受爆炸冲击波影响,周边部分房屋玻璃震碎,房屋受损。爆炸波及范围大约有一个标准400米跑道的足球场大小,发生爆炸的收费站房屋基本只剩下框架结构。目前,事故已经造成8人死亡,约300人不同程度受伤,伤者包括54名学生、7名教师。事故还导致福泉市马场坪境内6所中小学全面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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