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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方:受贿从收受现金向权力入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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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检察院对2008年至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出近年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的六个特点。

一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突出,复合型犯罪现象较为明显。三类案件共计占立查要案总人数的91.8%,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同时实施多种犯罪行为。二是涉案金额巨大。三是发案领域多集中在煤焦、工程建设、国企等领域。四是窝案串案突出,集体腐败严重。五是贪污贿赂犯罪潜伏期长、多次作案现象比较普遍。六是受贿方式更加隐蔽,由以往主要收受现金的方式,向权力入股参与分红、收受商品房、低买高卖等交易形式受贿及特定关系人受贿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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