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际人权两公约施行,立法院院会8日三读通过“国家安全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删除现行条文第二条“人民集会、结社,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以及现行第三条“人民入出境,应向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请许可;未经许可者,不得入出境”等条文。
除了,删除现行条文第二条“人民集会、结社,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外看,国民党团亟欲通过的“条约缔结法草案”, 8日被民进党团拉下提交协商。该草案界定条约和协定的定义,以及政府与他国签订条约的程序。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说,该草案规定条约送到立法院只能“查照”,立法院不可以对条约进行实质审查,俨然就是ECFA再现,立法院只有为执政党“背书”的查照权,没有审查权,严重损害立法院权益!决定拉下提交协商。
内政部表示,为配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公约施行,经向内政部警政署与移民署检讨,基于保障人民基本权利与考量比例原则,修正国家安全法部分条文。
自2008年6月大法官解释宣告《人民团体法》相关规定违宪后,内政部放宽相关规定,至今已有台湾共产党、中华民国共产党、中国共产联盟、台湾民主共产党等4个以共产党为名的人民团体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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