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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或将再次提高扶贫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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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扶贫办11月29日将在北京召开2011年度全国扶贫工作会议。扶贫线标准的调整一直是扶贫工作会议上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扶贫办主任范小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扶贫标准低是中国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中央的思路一直是明确的,将不断提高扶贫线。

本次全国扶贫会议将总结2011年扶贫开发工作的经验,分析当前扶贫形势,并对明年扶贫工作做出部署。

据悉,中国在2008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该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到2007年时标准调整为785元(1人民币约0.157美元,下同)。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标准,到2007年年底调整为1,067元。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标准又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

不过,1196元的新扶贫标准仍被视作偏低。对于中国贫困标准长期偏低的原因,有学者分析认为:一是1986年刚开始扶贫时,中国贫困人口规模大而政府财力低,标准定低一点,有利于将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扶持的人身上;二是担心调高贫困标准导致贫困人口数量增加,会引起不了解内情的人误以为中国政府越扶贫贫困人口越多。

也有专家表示不必对贫困人口数量的增加太过担忧。中国社科院农村所贫困室主任吴国宝曾表示,只要解释和宣传到位,因调高贫困标准而增加贫困人口,不会影响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对中国扶贫成败的评价。相反,由于贫困标准低,致使相当部分本应享受政府和社会关爱帮助的穷人被排除在帮扶对象之外,会人为阻碍这部分人福利的改善。

而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则表示,扶贫标准低,是中国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他说,中央的思路一直是明确的,将不断提高扶贫线。

另据《光明日报》报道,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农村有2.5亿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到2010年,全国贫困人口已减至2688万人。

同时,中国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10年间,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277元增加到3,273元,年均增长11%(未扣除物价因素)。“中国农村扶贫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范小建这样评价。

来自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显示:今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由上一年的222.68亿元增加到270亿元,增幅达到21.25%,增量和增幅都达到历史最高。“多年来国家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扶贫开发奠定了物质基础。”范小建说。

据统计,10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开发的资金达到2043.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达1440.4亿元。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实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政策执行力。

此外,贫困县划分标准的调整和完善也备受关注。资料显示,中国2001年核定了59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即原来的国家级贫困县),10年来不少贫困县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甚至成为经济强县,但它们仍然戴着贫困县的帽子。

对于不愿“脱贫”的原因,中国社科院农村所贫困室主任吴国宝在此前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一方面,贫困县可得到可观的扶贫资金,另一方面,不少优惠政策也与贫困县绑定,只有贫困县才能享受到。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孙久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主要是国家的政策和资金的吸引。国家级贫困县在各级地方政府中会得到重视,同时还可以与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进行国际交流,互相借鉴脱贫致富的经验。

孙久文表示,针对这一点,国务院扶贫办正在研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进退机制。进入的机制就是以贫困人口的数量占乡村人口的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以及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多项指标为标准。吴国宝则表示,1994年国家启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时,就实行了常说的“4进7出”,即人均收入低于400元的县全部进来,高于700元的县全部出去。2001年确定的扶贫重点县选定标准,同样包含着贫困县进退的思想和制度因素在内。

附1:中国扶贫开发政策历程

中国第一次大规模扶贫开发政策的调整始于1986年,从上到下正式成立了专门扶贫机构,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确定了划分贫困县的标准,并划定了273个国家级贫困县。后来将牧区县、“三西”项目县加进来,到1988年增加到328个国家级贫困县。 第二次调整是在1994年,国家启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经过重新调整,国家级贫困县增至592个。 第三次调整发生在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时年出台,纲要取消了沿海发达地区的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增加了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数量,但总数不变,同时将国家级贫困县改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此为标志,中国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下一阶段。

附2:中国近年来扶贫线标准变化

2007年,按绝对贫困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785元,按低收入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统一为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9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2010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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