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消息,美国FTC与Facebook就隐私问题达成和解,Facebook同意接受20年隐私审核。之前,FTC认为Facebook在使用隐私数据上误导用户。
FTC曾指责Facebook称:“Facebook欺骗消费者,告诉他们可以在Facebook上让信息保密,却又不断允许信息共享并公开。”
FTC在指控中引用了数个案例证明Facebook承诺有误。例如,2009年12月,Facebook对网站改版,一些用户的信息可以与私人朋友团体分享并公开,但用户没有收到Facebook的警告。FTC表示,此事是不公平、欺诈的,侵犯了联邦法律。
FTC主席李博维茨(Jon Leibowitz)说:“Facebook的创新不必以牺牲用户隐私为代价。”
根据声明,Facebook必须每2年接受一次第三方隐私审查,为期20年。最近,Twitter和Google也签订了相似协议。
Facebook CEO扎克伯格在周二的博客中说:“从整体上看,我们在提供透明度、在控制谁可以看到用户信息上一直做得不错。换言之,我们是第一个承诺曾犯错的企业。尤其是承认一些大错误,如四年前的Beacon计划,还有2年前我们在隐私模式的过度上存在错误,它们掩盖了我们曾做过的许多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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