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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735万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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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受贿735万余元受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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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12月1日报道,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受贿案。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07年,被告人张家盟在担任浙江省舟山市副市长兼舟山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舟山市市长、中共舟山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舟山基础工程公司、张群力等五个单位或者个人在企业经营、解决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5万余元(约合115.40万美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张家盟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家盟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张家盟简历

1956年7月生,普陀区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机械工程系毕业,经济师。

1972年8月任普陀县芦花中学教师。

1974年9月至1977年7月在浙江大学机械系读书。

1977年8月在普陀县物资局工作。

1983年7月任普陀县计划委员会办事员、副主任兼物资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1984年9月至198

5年8月在浙江大学管理系干部进修班学习。

1987年3月任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

1989年10月任嵊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

1994年5月任舟山市副市长兼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委党委书记。

1997年5月任舟山市委常委。

1997年7月任舟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9年3月任舟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期间,兼任舟山行政学院院长。

2003年3月-2008年2月任舟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1月 当选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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