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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巨贪副市长 3000万财产来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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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原副市长杨光亮16日一审判处19年,并处没收财产800万元,而有折合人民币3364.752374万元、欧元2.4万元的财产,杨光亮无法说明具体来源。

宣判后,杨光亮当庭表示「考虑是否要上诉」。

《广州日报》报道,当日的庭审现场异常冷清,偌大的旁听席上不足10人,前来旁听的亲友仅有两三人,直系亲属无一人到场。

上午9时许,杨光亮一身绿色囚服、戴着手铐和脚镣,被押入法庭。

整个宣判过程中,杨光亮情绪平静,一言未发。当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杨光亮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但将在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办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杨光亮的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4998.362327万、港币27.2万、欧元2.4万;扣除合法收入人民币432.809081万元和受贿所得人民币1048.5658万、港币200万外,剩余折合人民币3364.752374万、欧元2.4万,杨光亮无法说明具体来源。

1974年,时年20岁的杨光亮刚刚进入社会,就被任命为大队党支书,后来成为公社官员,之后仕途一路高歌,官至茂名常务副市长。而杨光亮的贪腐生涯也从其仕途高歌时开始。

早在1980年代,杨任电白副县长时,就开始收受红包、礼金,「多的三五万,少的一两万几千块」。

杨光亮坦言,「开始怕得要命,后来就见多不怪了」。

电白地处粤西欠发达地区,但作为一县之长、「见多不怪」的他,每年收到的红包多达数百万元。

电白县原副县长郑富荣曾提醒他:「我说这样怎么行,你没有警惕性,容易上当的哦。」但所有劝告均被置若罔闻,随着职务的提升,其收受钱财更为疯狂。

另一方面,杨光亮曾公开批评权钱交易并反腐倡廉。一次会上,他批评一些机关「收钱走后门」:「现在有些项目、手续,我签的字都不管用了,还不如塞几百块钱给下面的办事员来得快。」

广东省纪委的一则材料显示,杨光亮2000年在北京学习期间,曾先后把两名情妇叫到北京鬼溷。

2009年6月2日,即被「双规」前不久,杨光亮在茂名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面对省委监督检查组表示,「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生活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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