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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炸药包”的女处长咋被“红包”炸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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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庄爱萍利用担任江苏省民爆船舶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70余次收受江苏省民爆行业有关企业贿赂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16000元。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10万元。

据了解,民爆行业主要是生产、销售用于开山、采矿、修建路桥等方面的炸药、导火索、雷管等。江苏省民爆行业的产销量大约是每年4万吨,生产企业都想把自己的计划多安排一些,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因此生产能力的增减、销售计划的调整都直接影响到全省民爆企业的生存、发展。庄爱萍就掌握着给各企业分配生产计划配额、以及安全检查等权力。可以说,庄爱萍掌握着全省民爆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

庄爱萍的落马具有较强的典型,一个女性成为一个副处级干部相对来说,也不说那么容易;一方面说明庄爱萍还是有工作能力的,另一方面也可见其对钱财的贪婪和对权利的野心,同时也反映出相关部门对行业管理反腐工作的监督缺位:

一是自我标榜,不思悔改:别人的贿赂在她看来是对自己的感谢。庄爱萍到案后,面对办案人讯问,始终避重就轻,除了谈到收过企业送的土特产、购物卡以及烟酒等礼物外,谈得更多的是自己对全省民爆企业所作的贡献。她说自己就像每天扛着“炸药包”行走,特别担心这些民爆企业出现差错,整日提心吊胆,因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半点放松。她认为自己给企业做了很大贡献,各个企业与自己的关系很好,他们出于感激之情逢年过节送些礼品也很正常。有人反映,“每年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我们全省的民爆企业都要向庄处长表示一下,不管送多少都要去送,你去了庄处长不一定能记住,但是你不去庄处长一定会记住的。”

二是有来必收、从不拒绝:不送礼,就“炸”你的企业。面对这样一个掌握自己企业生存发展的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各民爆企业在她面前都有点“诚慌诚恐”。每逢年节或者检查工作就有人主动上门送钱送物。渐渐地,庄爱萍对于收受财物很快就习以为常。如果有谁不送,她反而不“习惯”,就会找点事来,让这个人吃吃苦头。于是,每到春节、中秋节这些中国传统节日,为了得到庄爱萍的照顾或者不要给自己企业“穿小鞋”,许多民爆企业的负责人都要动辄几千、上万的给庄爱萍送钱,而庄爱萍也都一一笑纳,从不拒绝。

三是巧立名目,贪婪成性:企业不“进贡”,她让人家全年考核倒数第一。2008年年底,庄爱萍到一家民爆销售企业检查,由于“接待工作”没有做好,她在检查过程中非常苛刻,找了很多毛病出来,不仅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改,还致使该公司在全年考核中倒数第一。更为严重的是,在该公司办理2009年销售许可证时受到了庄爱萍的特殊的“照顾”。最终该公司只好“乖乖”的送上了一万元,才使问题得以解决。

管“炸药包”的官员竟然被“红包”炸翻,值得有关部门研究和思考。从庄爱萍堕落的轨迹上我们不难看出,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贪念来源于权力,由权力转变为权钱交易。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强化反腐措施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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