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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再出校车事故 多名学生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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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西湖区19日傍晚有一辆校车与巴士相撞,校车上有多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据12月19日报道,杭州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副处长庄琪表示,接载学生的中巴车上共有19人,其中包括1名司机,目前暂无人员死亡,伤者已经送到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地救治。

校车事故频夺人命,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夏学兰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中国政府尽管在12月11日发布了《校车安全条例》,但校车事故一直没有从根本上遏制的原因在于,政府“红头文件”的下发,因为没有落实到实处,从而变成了“空话”。而之所以变成“空话”,不仅源于制度的缺陷,更主要的是“公仆意识、忧患意识、自认意识”的缺失。同时他谈到前段时间中国政府捐赠马其顿23辆校车的事件,他称,“中国自己的校车事故还没处理好,尽管要尽到国际义务,当应该把握好时机,先解决国内义务为好”。

有观察人士认为,若要从根本上解决“不应该”发生的校车事故频发,应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来抓。一方面,司机要加强自身的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同时,相较于技术这种硬性的要求来讲,制度是关键。如政府应加大校车经费拨款的力度,这就需要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做好这件事情。同时,“公仆意识”也是将制度实行的有力保障

而新校车草案也被指为政府推卸责任留祸根。多位专家指出,责任方界定模糊、经费保障分工不明等漏洞使得新条例难以真正避免校车安全事故。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和第六条都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对校车安全负责。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袁连生认为“县级以上”的规定过于模糊,应该直接改为“县级”,因为县级政府本来就是中国义务教育的保障主体。而且条例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承担的校车经费保障责任如何分工也没有细化,亟待出台细则予以明确。

中央教科所研究员储朝晖说,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地区作为校车服务重点地带的特殊情况,因此不能寄希望于通过发展公共交通的方式解决校车问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副主任李静波在会上建议,草案第三条应该专门针对城乡接合部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政府应承担为打工子弟提供校车服务的责任。储朝晖还希望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政府应如何支持民办学校提供校车服务。他担心民办学校校车服务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和规范,会使校车整治变成对私立和民办学校的一轮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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