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统计部门宣布,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已达80.1%。其中,民主法制的实现程度最高,达93.6%。不过,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这个官方自拟的指数,统计部门并未公开其主观指标的调查样本范围、分布及构成。
综合媒体12月22日报道,国家统计局12月19日发布《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统计监测报告》,披露了这一国家发展目标的进展。报告称,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80.1%,比2000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方面: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都有较大的提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是一种综合指数,是各监测指标实际值除以标准值,然后再经加权综合而得的,60为总体小康,100为全面小康。指数的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项指标组成。
报告的各项指标中,2010年中国在民主法制方面的实现程度为93.6%,为六个方面实现程度最高的。
报告称,“‘民主法制’包括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和社会安全指数两项监测指标。2010年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达到82%,社会安全指数2010年实现程度达95.6%。”
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满意程度。报告称,“它是一项主观性指标,其数据通过抽样调查取得。”
不过,国家统计据并没有公布调查样本的范围、分布及构成。
报告认为,从具体区域看,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均有上升,但区域间差距仍然较大。到2010年,东部地区已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等7省(市)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超过了90%。
经济发展 去年人均GDP近三万元
报告显示,从经济发展五项监测指标来看,2010年人均GDP达到29,992元(1人民币元约为0.1580美元,以当年价格计算),按可比价格计算,是2000年的2.56倍,十年间年均增长9.8%,实现程度首次超过60%,达到64.0%。
对此,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中国2010年人均GDP数据此前已经发布,折合下来不到5,000美元,属于中等发达水平,离经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些国家的人均GDP往往在1万美元以上。
生活质量 人均住房10年增8平米
在生活质量方面,主要考核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其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8.3%提高到2010年的86.4%。报告认为,201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估计为10,046元,是2000年的2.73倍,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鲁政委分析称,目前来看,居民总体收入水平并不算高。
同时,报告显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7平方米,比2000年的19.0平方米增加了8.0平方米。平均预期寿命估计达到73.5岁,比2000年的71.4岁增加了2.1岁。
文化娱乐 文娱支出消费比重下降
此次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0年,受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因素的影响,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为10.22%,占比有所下降;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预计为8.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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