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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设“双亲育婴假”开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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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计划设立“双亲育婴假”制度,凡育有3岁以下幼儿的父母,每年将可各享10天假期。不少市民赞这一开创内地先河的做法“够人性化”,但有企业东主则担心会加重经营成本。

据12月26日报道,“双亲育婴假”是深圳人大常委25日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修改建议稿的一大亮点。《条例》10月首次提交审议时,就创先河允许男性可在其生育或抚养的子女3周岁内,每年享有5天育婴假。修改建议将育婴假延长一倍,让父母每年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成长。内地现行《劳动法》只规范女性放产假,未列明男性可以放侍产假。

深圳市人大常委对“双亲育婴假”态度不一,市妇联副主席原丽萍表示,放育婴假是一些发达国家常见做法,北欧瑞典便允许父母在家陪伴孩子长达16个月。她指出,育婴假至少可令30多万家庭受益。但有委员担心,假期太长企业受不了,他们指出,一个大企业中若有100人享受育婴假,相当于多聘5个人;若以30多万育有幼儿家庭计算,即每年约70万人放育婴假,企业需增聘3.5万名员工。

《条例》第一稿早前出台时,《南方日报》曾在深圳随机街访多名青年,逾九成支持育婴假,但多数人担心难以真正执行。有受访者表示,很多听上去利民的规定,落到企业层面就变成一纸空文。《条例》规定,育婴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所谓的合理工资和福利很难衡量;有人表明,若育婴假不等同于年假,他们就不会申请;有人更担心,《条例》会削弱企业招聘已婚人士的意欲。

深圳是中国大陆首个尝试以性别平等为主题立法的城市,除育婴假外,《条例》还提出女性可在到达现行退休年龄时,与所属企业或单位协商延长工作年期,直至与男性同龄退休。基于深圳生活节奏快,男性压力大,为体现关爱男性,《条例》草案建议把10月28日设为“男性关爱日”,成年男性可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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