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长沙致4死19伤国税局爆炸案的刘赘衡等一批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被执行死刑。
据12月29日报道,此次被宣布执行死刑的均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除刘赘衡之外,故意杀人犯瞿学林、邹飞跃、成旺、陈程、曹小胜、周杰、申晓彬,故意杀人、抢劫犯李想,爆炸犯黄友色,抢劫犯雷冠兰、刘汉泉、严磊、刘佳、谢麓明等均在此次伏法之列。
爆炸犯刘赘衡因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业务不善,认为是彭某某迫害所致,即自2006年起不断骚扰、威胁彭某某及其子彭某并勒索巨额钱财。勒索未果后,刘赘衡于2009年9月下旬即决意炸死彭某及所在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的工作人员,并购买炸药、雷管、自制摇控爆炸装置,多次窜至东屯渡分局,伺机作案。
2010年7月30日下午,刘犯再次窜至东屯渡分局,将爆炸装置放在该局会议室门外,而后引爆炸药,将彭某等4人炸死,19人受伤,103万余元(1人民币约0.158美元,下同)财产损失。警方悬赏10万通缉犯罪嫌疑人,同年8月8日刘赘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落网,并对制造爆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提供刘赘衡炸药的被告人李孝、刘检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此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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