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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7.23捆民警淋汽油案26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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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12月30日公开宣判“7•23陈村暴力袭警”系列案,袭警案中,三名民警被捆绑在执勤车底盘并被淋汽油。法院宣判罗某文等26名被告人分别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放火罪被判处最高8年零2个月,最低1年零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该袭警案中,张某欢等6名被告人因罪责相对较轻,且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而获缓刑。法院经审理查明,为争夺陈村镇黄家围地块,该镇绀现村二龙股份社理事包括被告人罗某文、吴某原等胁迫土地承包经营户停止耕种、退还土地。先后于2011年7月21日、2011年7月22日,召集多名村民前往被害人杜某承包的鱼塘,进行挖掘破坏。

受害人杜某报案后,7月23日6时30分许,顺德区公安三名办案民警到陈村镇“聚龙酒楼”门口,依法对涉案人员卢某(另案处理)进行抓捕,其间,卢某反抗并大声叫喊。绀现村的部分村民闻讯来到,围困执行公务的三名民警,将执勤面包车推翻,捆绑民警在面包车底盘位置。

警方组织警力到场劝说并解救被绑民警。绀现村多名村民听到敲锣声先后去到现场聚集,持木棍、铁铲等以暴力威胁、对峙等方式阻碍公安民警执法,并造成执勤民警受伤,财物损坏。

过程中,被告人罗某文与绀现村二龙股份社理事商量、指挥村民阻拦公安民警执法,与陈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商谈释放被困民警的条件,加固捆绑民警的绳索;被告人吴某原手持竹竿与民警对峙。被告人梁某等人将装有汽油的瓶子摆放在三名被捆绑民警面前,并将汽油淋、擦到三人身上。

后经法医鉴定,三名被捆民警所受损伤均已达轻伤,在场执行公务的另三名民警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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