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27日,包括西南军政代长官胡宗南上将在内的国民党最后一批军政大员逃离大陆。此刻,胡宗南痛苦地意识到,自己惨淡经营二十余年的庞大军事集团覆灭了,而他的“西北王”、“西南王”的美梦不再。
1950年2月下旬,胡宗南在西南的最后一个落脚点西昌即将失守,几千残兵败将走投无路。在台湾的蒋介石因憎恨胡丧师失地以致全军覆没,竟下令坚决不准胡宗南回台。蒋要胡宗南与西昌共存亡,或死或俘,听其自然。当此之时,胡宗南的好友、时任台湾“国防部”副参谋总长的郭寄峤出来为胡说情,甚至向蒋介石直言道:“送一名大将给敌人做俘虏,既违反了战争利益,也违反了指挥道德。”由于郭寄峤的坚持,蒋介石才默许派飞机到西昌接胡宗南。其实,这已注定胡宗南在台湾当局掀起的“整肃”浪潮中,不能安然无事了。
胡宗南抵台后,蒋介石、陈诚都没有接见他,他只得携家眷前往台湾东部的花莲海滨。1950年5月11日,胡宗南突然得到一则信息:“监察院”中有五十多名“监察委员”联名对他提出弹劾,言辞激烈,声势吓人。领衔对他提出弹劾的是李梦彪。
李梦彪等人提出的弹劾文洋洋数千言,引证详尽,铿锵有力,甚至有人称,这是历年来“监察院”弹劾文中难得一见的好文章,也是自1948年“行宪”以来参与签名的监察委员人数最多的两弹劾案之一。
弹劾文首先对台湾当局在整肃失职军政大员方面,空言“切实查照办理,以振纪纲,而挽颓风”表示不满。接着文章列举了胡宗南自1932年底率部进驻陕甘以来所享有的日益增大的权力与种种优厚的待遇,然后笔锋一转,揭露了胡宗南自1949年以来在西北、西南连连战败、丧师失地的种种败迹。
弹劾文最后说道:“窃以为……胡宗南应负重大之罪责,已定于弃成都、飞三亚之前;重以在西昌之措施,适足以促西昌之速亡。事实俱在,焉能为讳……除丑类而奠神州,奈何使纪纲不立?为国家前途计,理合依法,提出弹劾……”
胡宗南遭弹劾一案传开后,台湾各界议论不一,有赞成者,也有反对者,更多的是默默静观者。
胡宗南面对弹劾案,表现得十分镇静。他认为在西北、西南的失败,主要不应是他个人的责任,而是国民党整个党政军的失败。在被弹劾的日子里,胡宗南深居简出,从未公开出面活动或辩解。但他的许多僚属与好友却为之多方奔走。结果,在1950年5月底6月初,由颇有声望的律师江一平领衔,108位“立法委员”署名的陈情书问世了,并很快送呈蒋介石和陈诚。
陈情书将胡宗南美化成了一员忠勇奋发、战功卓著的有功之臣,更将他与郭子仪、岳飞等历史名人相类比;陈情书还称,胡宗南对蒋介石一片忠心,在失败形势下仍拼命挣扎,然而最终却无法避免惨败。
在江一平与李梦彪论战期间,胡宗南本人在旧日僚属盛文、罗絮人等人的参助下,也草拟了一篇详细的自辩书,于1950年8月16日提交台湾“国防部”。
蒋介石对此拥有“生杀权”,他既不满于胡宗南的丧师失地,同时又感到胡宗南跟随自己二十余年,无比忠顺,征战西北、西南,苦多于甜,如果把责任全推给胡宗南,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现在台湾正是多事之秋,像胡宗南这样兵败逃台的将领不在少数,对他们需要安抚,才能安定军心,稳定局面。权衡利弊,蒋介石最后决定放胡宗南过关。
半年后,“国防部军法处”根据蒋介石的授意,对弹胡案做出判决,宣布“李梦彪弹胡宗南各项,均与事实相反,不能成立”,认定胡“自无若何刑责,足资论究。……应予不付军法会审。” 同时,“司法院”公务员惩诫委员会也申复:认定胡宗南从西安撤到四川,再撤到西昌,历经战斗,并未处置乖方,应免论处。
胡宗南这个败军之将终于逃过了一场政治劫难。但是他从此再未得到蒋介石的重用,只在以后一度担任大陈游击司令与澎湖防守司令等职。直至1962年2月14日,时年六十六岁的胡宗南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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