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遏“双非”孕妇涌港产子 唐提三招对策

声明:本文转载自 「明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香港行政长官参选人唐英年提出,香港应尽早落实三项行政措施来遏止大陆孕妇的趋势,包括针对“闯关”大陆孕妇设立两年的入境限制期、参考外国例子禁止怀孕满32周孕妇入境,确保香港公共资源应优先给予港人使用。

据香港媒体1月12日报道,唐英年11日到天后派发竞选单张,并主动向传媒讲述有关人口政策,重点是“双非”(婴儿父母均非香港人)的问题。他表示,父母均非港人的婴儿在港出生的问题,引起香港社会广泛关注,故认为特区政府应尽快采取行政手段,控制大陆“双非”孕妇来港分娩的趋势。

他提出三招建议,指香港与大陆应设立通报机制,把闯关的“双非”孕妇列入受管制名单,在两年内不准对方再申请个人游来港;由特区政府与广东省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入境管制及执法,如大陆孕妇没有“预约”证明就即时遣返;特区政府应参考澳洲的经验,禁止怀孕满32周的孕妇入境。

唐英年强调,他提出的建议措施具有效阻吓力,且随时可以实施,故认为“越早实施越好”。不过他强调,应继续容许其丈夫为香港人的大陆产妇赴港产子。

就有关的建议,民建联主席谭耀宗认为透过类以的行政措施,的确可以起纾缓作用,例如特区政府早前提出一些入境安排后,已经成功令700个大陆孕妇打消赴港产子的念头。不过他认为,倘有关工作获得大陆相关的部门协助,在出境方面就开始采取堵塞措施,效果会较佳。

谭耀宗表示,民建联正积极研究各项措施,如要求大陆赴港妇女须签订一份协议书,保证并非来港产子方可入境等,而民建联的各全国政协代表,及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等均将于201

2年3月两会期间,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的意见。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则指,特区政府采取行政措施并非治本之法,只会将问题推到口岸的前线员工身上,加重他们的工作负担,故认为新任特首必须向全国人大提请释法甚至修改《基本法》,令大陆孕妇所产的“双非”子女不可以拥有居港权。尽管妇科医生、社工等界别或会反对此举,但她认为在世界各地,包括大陆的城市的政府都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某些人移居当地,故特区政府不应该“来者不拒”,并希望唐英年及另一参选人梁振英回应这个问题。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