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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素养高 逃犯坚持投票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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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主素养落实,也可能是选情告急,通缉犯冒着被逮的风险,也要投下神圣的1票,但落网后绝透露把票投给谁。另有一位逃犯,也在投票站前被警员认出后逮捕。

一名李姓男子(36岁)2011年2月间闯入宜兰县礁溪乡一处私人鱼塭钓鱼被控窃盗,判刑拘役30天,李男拒到案执行被通缉。

李男平时热中政治,大选前先打探得知,管区警员换人,决定冒险投票;未料,他进入投票所准备领票时,却被另1名熟记通缉犯特征的警员发现,当场逮捕李男,但仍让他如愿地投完票后,再解送归案。

无独有偶,基隆市一名因妨害兵役、毒品案遭通缉的黄姓男子(28岁),14日上午行经住处旁的一处投开票所前方时,被执勤选务工作的警员认出,发现黄男是个通缉犯,立即上前逮捕。

由于黄男平常都住在他处,很少返回户籍地,也不晓得自己因案被通缉,故被警员拦下时一脸讶异,虽然警方基于维护民众投票权益,当场便主动告知黄男,可先在警员戒护下完成投票,随后再解送地检署,孰料黄男竟懒得投票,摇头说不必了!警方便黄男直接解送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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