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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选投票 全台27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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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内政部警政署14日公布第13任总统和第8届立法委员选举投票日违法状况,截至下午5时为止,共发生27人违法状况,包含撕毁选票、投票时携带手机、在投票开所外拉票。

警政署指出,27件违法状况中,撕毁选票有23件、携带手机投票有3件、在投开票所外拉票有1件。

全台共有31张选票遭民众撕毁,包含总统副总统选票有11张、立委票有8张、政党票有12张,因1人有3张选票,所以张数统计会比违法件数多。

警政署表示,全台发生撕毁总统副总统选票状况共有11件,包含台北市1件、新北市2件、宜兰县1件、台中市1件、云林县1件、嘉义县1件、台南市2件、高雄市2件。

撕毁立委选票共发生5件,包含新北市2件、台中市2件、屏东县1件;撕毁政党票共发生7件,包括台北市1件、新北市2件、新竹市1件、苗栗县1件、高雄市1件、澎湖县1件,统计全台因撕毁选票违反选罢法有23件。

警政署指出,在全台有27件违法状况,除撕毁选票有23件,其他3件是因携带手机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另外,在高雄市发生1件在投开票所外拉票,依违反选罢法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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