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可归的上海11•5特大火灾向各界领导拜年”,近20名2011年上海大火受灾居民日前打出包含上述内容的横幅,表达自己“无家可归”的诉求。有网友评论称,“上海的腔调,愤怒中透露着无奈,无奈中又不失儒雅,没有一句脏话,却胜似万人唾之。”
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18号一栋28层的教师公寓发生大火,大火共导致来自44个家庭的58人遇难,71人受伤。然而,经过一年时间,上海官方虽然公布了上海静安大火责任人及处罚,但受灾者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完成。

在受灾者与政府的谈判过程中,官方态度是先解决房产赔偿问题,因为容易认定,之后再根据“还原一个家”的原则,给予财产相对合理的赔偿;对于特殊财产如古董珍稀物品,则由灾民举证酌情处理。
官方对死亡者的赔偿标准是每人96万元。而据了解,有关方面目前提出对损毁房屋的赔偿是每平方米5.1万元。静安新闻办澄清,至2011年12月2日为止,63户的受灾户已签署了房屋赔偿协议,并可在签署赔偿协议后一星期左右领到赔偿款。
静安区公布的数字显示,这63户受灾家庭签订了《房屋损失赔偿协议书》;另有131份《过渡安置房租补贴》完成签订;此外,58名遇难人员中已有24名遇难者家属签订了《遇难人员人身赔偿协议书》。但在156户中还是有大部分不接受这一数额。大楼每户单位的面积是从80到100多平方米不等。
据悉,官方提出每平方米5.1万元的赔付标准,参考了2010年该楼盘当时的房价,房产业内人士指出,这其实已经高于市场水平。资料显示,该楼盘一年来的房价走势每平方米在2万多到3万多元之间。但邻近地区高级楼盘二手价最高有超过6万元的。
60多岁的受害业主杨再庭早前在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表示,夫妇俩不接受96万元的赔偿,丈人和丈母娘至今还未火化。这样的死者大约有8个。杨再庭说,他的房子产权是亲戚的,但是屋里财产都是自己的,全烧光了,至今却没有谈赔偿问题。
杨再庭认为这个价钱在静安买不到好房子。他质疑的是,由肇事单位工程总包方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制定赔偿政策,“这怎么行?”杨再庭说:“我们要的是居住权,不能以为赔钱就了事。没房子怎么办?我们不可能睡马路。”
像杨再庭一样在一年后还住在酒店里的灾民估计还有20户。杨再庭不满的是,对于财产方面的赔偿,相关部门总说还“没有政策和做法”。
据了解,大多数不肯签协议的灾民对赔偿标准提出了建议,包括每平方米5.8万元和6万元等价码,理由是精神等方面的损失,而不单单是房子价格的问题。官方至今在金额上没有松动迹象,却也间接造成对40几户签署协议者拿不到赔偿款的另一种不满。
据该报之前报道,50多岁的业主黄炳荣愿意接受赔偿金额,却不满迟迟没有拿到钱,无法买新房子,感觉当局没有解决的诚意,是在拖时间。
官方给他们每月1.3万多元的住房补贴,期限是3年半,承诺3年半后可以在附近配置新房子。原住房面积132平方米的黄炳荣想赶快拿钱买新房子,他相信这笔钱可以在附近买到不错的房子。根据当局安排,拿了补偿金可以继续领取住房补贴直到满3年半。
官方原希望从优计算的赔偿额可能有助多数灾民接受,让事件落幕,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还是有一部分的灾民不满;。不过,不接受赔偿的灾民能争取到什么成果,仍是未来的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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