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作为省委2012年1号文于19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作为广东近十年来首个指导市县领导班子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该《决定》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举措和新要求,其中此前备受关注的“裸官”原则上不担任“一把手”敏感岗位的规定也被正式确认下来。
据广东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副部长张辉介绍,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先后四次对文稿的标题、框架、内容等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要注意通过对换届后班子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措施要有‘干货’,的确有助于解决问题”,并四次亲自修改文稿。
起草工作从去年10月上旬开始,历时3个月,七易其稿,经省委常委会审议后提交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讨论。全会原则通过《决定》讨论稿后,又根据全会讨论中所提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经省委领导审改,以省委正式文件下发。
张辉表示,班子换届刚刚结束就出台《决定》,立足于防范,立足于警醒,立足于新形势新任务对新班子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体现了省委的忧患意识和前瞻意识。另外从决定的内容上看,这个决定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充分显示了省委加强班子建设的统领意识和驾驭意识。
对于《决定》(讨论稿)里关于“‘裸官’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的规定是否保留的问题,张辉表示,《决定》里保留了这一条,这也是广东做出的大胆的探索,广东在这一点上走得比较前,规定也很严厉,但符合广东的实际。《决定》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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