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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姗姗案27日开庭 各方暂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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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驻美堪萨斯市办事处长刘姗姗涉及外佣诈骗案,将于美中时间27日上午召开宣判听证庭,检方表示,主审法官与刘姗姗律师对调查报告内容未有反对意见,将照计划开庭。

美国密苏里州西区联邦检察署发言人雷德福(Don Ledford)表示,全案主审法官凯斯(David Gregory Kays)与代表刘姗姗的辩方律师沃肯(James Wirken),过去几周对已经完成的判决前调查报告(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Report)都没有意见。

检方提出的判决前报告于2011年底完成,分别交付院方与辩方,双方在开庭前如有意见,将可就报告内容提出异议,报告除了辩方基本资料、涉嫌犯行、犯行情境外,还附有判决的建议。

由于双方对调查内容都没有意见,全案将由主审法官于庭上做出是否接受认罪协商的判决。

雷德福指出,法官于听证期间将决定是否同意辩方于2011年11月提出的认罪协商。刘姗姗与辩护律师沃肯可在开庭期间申辩。

如果主审法官接受并同意刘姗姗及律师提出的认罪协商条件,根据协商内容,刘珊珊将即时离开美国,由于当地过去未有处理高阶外交官员涉及诈骗案的前例,刘姗姗出境安排仍须协调相关单位。

雷德福说,过去密苏里西区联邦检察署处理过外国罪犯与非法移民的案例,但刘案情况极为特殊。由于刘姗姗已宣布放弃移民的基本权利,如果法官同意协商条件,刘姗姗将交由联邦警察与移民单位处理,后续安排不属于院方与检方的权责,目前很难说明离境的安排。

刘姗姗案开庭日期为星期五,能否即时递解仍须视美国联邦警方及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的处理方式。

刘姗姗于2011年11月10日遭美国联邦探员以涉及外佣诈骗罪嫌拘捕,并遭拘留达2个半月,驻美代表处官员曾前往探视,刘姗姗于居留期间并未传出身体不适,但希望早日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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