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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姗姗案判决看弱国无外交

台湾前驻堪萨斯城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的外劳契约诈欺案1月27日在堪萨斯城的联邦地区法院举行了判决听证。主审法官凯斯在庭上确定,由刘姗姗在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时就已经支付的8万多美元的赔款,已经妥善分配到两位受害菲佣的手上,而且两位菲佣的身份与生活已有妥善安排之后作出宣判,接受检辩双方达成的认罪协议,刘姗姗的刑期与实际羁押时间相抵,尽快在联邦法警戒护下递解出境。但除了认罪协议中规定、而且刘姗姗业已支付的8万多美元的赔款外,法官另判刘姗姗支付她被羁押期间的监狱费用,以及递解她返回台湾的美国法警的机票等交通费用,两项相加,总额为11,000多美元。法官说,这笔钱就是对她的罚款。

刘姗姗当天身着橘黄色囚服、戴着手铐脚镣出庭。虽然刘姗姗上一次出庭也是这身打扮,可是旁听席上专程从华盛顿赶到堪萨斯城的台湾驻美代表处官员以及驻堪萨斯城办事处官员,看到刘姗姗进场,还是面面相觑,震撼异常。

刘姗姗当天表现还算平静。回答律师或法官的提问都很准确,清晰。特别是她当庭宣读了一份悔过书,一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全部的责任,二向受害者表达真诚的歉意。她恳请法官接受认罪协议,以便让她更好地悔过自新、重新做人。针对法官额外提出的支付服刑费用和押解她出境的美国法警交通费用的要求,刘姗姗和她的律师都一口答应。感觉上,刘姗姗为了能马上离美返台,什么条件她都答应,什么要求她都接受。对于一位一辈子都养尊处优的资深外交官来讲,在靠不上政府,靠不上豁免协定的情况下,有什么比逃离美国监狱更紧迫、更重要的事情呢!

可是坐在旁听席上的台湾外交官们,感觉就不一样了。刘姗姗戴着手铐脚镣出庭让他们感到震撼,刘姗姗被判额外支付服刑费用和押送她离美返台的美国法警机票的决定,更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判决一结束,旁听席上的五六位台湾的外交官铁青着脸,匆忙离席。走出法院大楼的时候,多位美国和台湾媒体记者希望采访他们,让他们谈谈对判决结果的看法,可是他们埋着头,一言不发,小跑着奔向停在路边的汽车。

倒是刘姗姗的辩护律师沃肯,再次勇敢地站在了媒体的面前。这位在法庭上一会儿歌颂检察官敬业,一会儿又赞扬法官公正,就是不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而且一直怂恿和鼓励当事人认罪的大律师。居然大言不惭地说,刘姗姗担任外交官三十年积攒了不少的财富。法官让她额外支付监狱费用和法警的押运费也很公平合理云云。他最初要求刘姗姗放弃保释匆忙认罪的一个主要理由就是要速战速决。11月18日前,他甚至放风说18日开庭检辩双方达成认罪协议,法官很可能当天就将刘姗姗递解出境,让她回台湾过感恩节。没想到刘姗姗在监狱中过完了感恩节过圣诞节,过完了元旦又过春节,现在看来,她能回到台湾过元宵节就已经很不错了。

刘姗姗的辩护律师沃肯以及沃肯的辩护策略究竟是帮了她还是害了她,目前还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但刘姗姗的尴尬处境绝不仅仅是沃肯的功劳,她更是台湾选举政治的牺牲品。刘姗姗11月10日被联邦调查局干员逮捕的时候,台湾的总统大选正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任何的节外生枝,都可能影响到马英九总统的选情。在外交和主权大原则下不能示弱的马政府,先是高调谴责美方粗暴逮捕台湾本应享受外交豁免权的高层官员,持续、强硬地要求美方无条件地立即放人。后来看到美方根本不理会台湾的抗议和要求,而台湾的民意又不赞同由纳税人出钱为私德有缺失的刘姗姗打官司。马政府立即又改变策略,将刘姗姗被捕这一外交事件重新定调为私人案件,让她自己花钱委请律师处理案子。

虽说沃肯是刘姗姗自己出钱聘请的辩护律师,他的辩护策略却是与台北来的一个专家小组,以及从华盛顿来的官员和法律顾问共同商定的。最高的目标是速战速决,避免在法庭上出现马拉松,影响台湾政府的形象,影响马英九总统的选情。这就是沃肯从第一天起就强力主张放弃辩护、放弃保释、迅速认罪、迅速递解出境的策略。这也是为什么沃肯一直声称他的以认罪协议为标志的速战速决的战略,对各方都好、都有利的原因。沃肯在法官判决后又一次向媒体表示,他的策略对美国国务院、美国司法部、台湾的政府、堪萨斯城的联邦检察官、两位受害的菲佣以及他的当事人都有利。这句话他只说对了一半,因为不问青红皂白地速战速决对谁都好,唯独对刘姗姗不好。她虽然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是该坐的牢坐了,该赔的钱赔了,该出的丑出了,连不该付的服刑费和递解押送费也都要她出,真是人要是生不逢时或者背运,真是喝凉水都塞牙啊!

刘姗姗如果和邻居有纠纷,被邻居欺负,旁人可以说,刘姗姗家中无人,因此被揍只能摸摸鼻子;可是今天刘姗姗作为台湾的高级外交官,外派执行公务,因劳资纠纷这样的小事而被当作人口贩运这样的重罪大案而投入监狱,台北的外交部不仅不为她做主,反而声称打官司是她的私事,聘请律师是她的私事,认罪服刑赔款也都是她的私事,生怕撇不清,生怕划不清界限,真不知道坐在判决庭旁听席上的台湾外交官会不会从刘姗姗的遭遇想到自己的命运,会不会寒心!刘姗姗就像是一位被人家打了的小孩,可是站在旁边的父母居然都不敢出面拦阻,更不敢为自己的小孩据理力争,真是情何以堪!但愿已经胜选连任的马英九总统能够重新思考刘姗姗的案子,出面为她主持和争取迟来的公道。

刘姗姗不是没有错。如果检方对她的指控都属实,那她的确是一位心胸狭窄、待人,特别是对待部属和佣人过于严苛的小人。但是道德上的缺失或行为上的欠缺与犯罪、犯重罪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宁愿她因为在菲佣问题上的做法不当而给她最严厉的纪律制裁,却没有理由看着她在美国的联邦法庭上被人家无限地上纲上线,没完没了地惩戒。

其实,刘姗姗与菲佣的契约台北的外交部是备案而又认可的;刘姗姗实际支付给菲佣的薪水与契约上的数字有落差外交部是知道的,而且财务上也是这样核销的。如果说刘姗姗这样做是犯了外劳契约诈欺罪,那么外交部是没有办法,也不应该置身事外的,因为它至少也是刘姗姗的同谋。

事实上,刘姗姗的案子从一开始就受到选举政治的干扰,因为担心案情蔓延影响选情而要刘姗姗独自一人一肩扛起所有的刑责,而且还不能为自己辩护,从头认罪到底,真是对刘姗姗非常不公平。刘姗姗被捕之初,外交部决不应该选举考量,而要她或她的律师采取速战速决的方式立即认罪。外交部应该为刘姗姗聘请最好的律师,一方面强力主张外交豁免权(毕竟美台外交豁免协定是双边协定,不能美国国务院单方面认为没有就没有),打外交豁免权的官司;另一方面,在刑事法庭上该保释就保释,该做无罪辩护就做无罪辩护;菲佣的证词毕竟有很多经不住一驳的夸大其词,而检方的指控也有不少习惯性的思维与推力,只要刘姗姗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自己争取清白不是没有可能的。

在1月27日的判决庭上,法官问检方认罪协议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负责起诉此案的柯德斯助理检察官坦言,此案案情虽然严重,证据收集并不容易;而且两位受害的菲佣当时已经回到菲律宾,让她们飞回美国出庭作证并非易事;既然被告愿意主动认罪,那当然最好不过了。由此看来,如果台北的外交部痛下决心,在美国的法庭上为刘姗姗据理力争,这个案子如何结案真的还不好说。即使官司打到最后,刘姗姗输了,那也输得心服口服,总比现在让她的辩护律师把吃了大亏的判决结果当作胜诉来吹好多了。

刘姗姗的案子尚未判决前,台北驻美代表袁健生就公开表示目前的美台外交豁免协定有瑕疵,美方也已同意将与台湾谈判修订这项协定。其实,如果对自己的子弟兵缺乏担待和责任感,如果把捍卫主权只当作一句口号,那么无论美台豁免协定如何修订,将来刘姗姗变成王珊珊了,她还是会被迫放弃保释,放弃辩护,匆忙认罪,全额赔款,甚至还是必须支付无端服刑的费用和递解出境的押运费用。真是弱国无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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