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原副市长余治平在被四川省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1月31日在《检察日报》上曝光。余治平在悔过书中称,自己曾经在会上表示,逢年过节表达情意的“礼尚往来”不算违纪违法。
余治平在悔过书中称,仕途一路绿灯的她官职越来越高,在得到上级领导的赞许和四面八方的鲜花与掌声中忘乎所以。他不拒绝以拜年名义送给自己钱物的“礼尚往来”,也不拒绝别有用心的“兄弟”想方设法对自己八小时以外的时间的安排。渐渐地迷失了方向。
余治平称,自己不重视对法纪知识的学习,对有关法律、法制教育的文件、材料等都是一扫而过,仅仅是看看标题而已。对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全由秘书以自己的名义填好上交。
余治平称,自己甚至在会上讲,逢年过节表达情意的“礼尚往来”不算违纪违法。对熟人、“朋友”及企业家们以拜年名义送来的钱物,都一一笑纳。且从不认为是不正之风,也认为自己没有给国家利益造成任何损失,收钱收得心安理得。
余治平说,自己在工作之余,时常利用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的时间,与机关干部或者企业家打牌赌博娱乐,调节身心。对企业家发的垫底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2002年至2009年2月,余治平利用职务之便,为郭某、陈某等21人提供支持和帮助,收受贿赂338.5万元、价值3.7万元的手机一部、住房花园绿化费1.1万元。2010年8月14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法院判处余治平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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