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提出,只要中英双方确认九三年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文件,便可以解决“双非”孕妇在香港所生子女居留权的问题。
资深大律师胡汉清,周五约见了中国外交部官员,讨论“双非”孕妇到香港产子问题。他说,中央已解释基本法,故不会修改基本法。
胡汉清周四亦曾约见港澳办法律司司长,促请当局解封部分《基本法》立法原意的文件,再由中、英双方确认文件有效,以堵截“双非”孕妇涌港产子。
但泛民阵营的行政长官参选人何俊仁批评有关建议不合逻辑。何俊仁指法律界人士应该很清楚,有关资料与立法原意无关系。
至于是否需要透过释法解决,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出席一个公开场合后表示,“双非”孕妇是复杂的问题,并非短时间可以解释。
而政治团体“人民力量”建议,当局修改入境条例,包括明文指出不能以分娩为来港目的,若孕妇来港生子需额外申请,入境处亦有权拒绝让孕妇以旅客身份入境。若有中介公司或医院协助“双非”孕妇,需负刑事责任。人民力量期望5月前可完成私人草案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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