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国务院今天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要求深入推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準,要求最低工资标準年均成长13%以上。
由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制定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大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领导人多次宣示,大陆在「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期间,将著重经济结构调整,同时强调注重民生,要提高人民的人均收入、劳工保障和就业率,今天政策目标正式出炉。
此规划提出大陆「十二五」期间发展目标,要求大陆各地要「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成长)机制」,且最低工资标準年均要成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準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这份「规划」订下的「十二五」目标还包括企业劳动契约签订率要达到90%,企业集体契约签订率达80%。
这份「规划」也提出,要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资讯指导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资讯发布制度。
同时,「规划」要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部份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準实施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的工资水準差距。
这份「规划」也严格规范大陆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及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和政府属地管理负责制等制度。
这代表,大陆将逐渐丧失劳工成本较低的优势,包括台商在内的外资,尤其是著重劳动成本低而在大陆设厂的企业,将会陆续迁出中国大陆。
此外,这份「促进就业规划」通知还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大陆将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採取多措施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要让大陆城镇在「十二五」期间新增就业4500万人,且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在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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