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写诗呼吁公众参加“茉莉花”散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的浙江杭州异见人士朱虞夫,2月10日下午3点30分被杭州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海外维权网站消息,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和儿子参加了宣判的旁听。由于只有两张旁听证,朱虞夫的妹妹和女儿无法参与旁听。

朱虞夫短诗《是时候了》。
60岁的朱虞夫2010年3月在网络发表短诗《是时候了》鼓动公众参加所谓的“茉莉花革命”被逮捕。2012年1月31日,浙江杭州中级法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开庭审理了朱虞夫案,未当庭宣判。
朱虞夫还曾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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