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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富晓东因私藏枪支等罪名获刑1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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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9月12日,辽宁省公安厅针对铁岭市公安局个别领导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首先落马的,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侦支队长富晓东,因私藏枪支、赌博、伪造公文(本人护照)等罪名,被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据悉,在检查机关对富晓东的起诉书中,原来侦查机关对其起诉意见书中的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强奸等罪名一个也未提及,富晓东也因此逃过一死。知情人介绍,富晓东被捕后,其父亲(原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委书记、人大主任)多次进京托人求情,甚至找到了通天的人物,最后总算保住儿子的一条命。

2011年4月,富晓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2011年5月被押往辽宁省抚顺监狱(原辽宁省战犯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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