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韩寒从上海金山法院取回诉方舟子材料

声明:本文转载自 「法制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10日晚,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传出消息,韩寒父子的委托代理人以需调整起诉状内容为由,取回了二人起诉方舟子侵害名誉权案件的起诉材料,而且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

韩寒、韩仁均父子的委托代理人今日下午以需调整起诉状的内容为由,从法院取回了诉状。而就在9日下午,也就是在收到韩寒诉状后的第5个工作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刚刚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已经受理韩寒起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侵害名誉权与著作署名权的诉讼材料,并正式立案。

就当所有人以为此事暂告一段落时,韩寒的代理律师陶鑫良10日中午发布微博称:“将依最高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要从普陀法院撤换至金山法院起诉,则需先从普陀区人民法院撤诉,再走正常起诉程序诉至金山法院。

9日下午在普陀法院宣布立案后,对于新冒出来的另一名被告刘明泽,网友们纷纷猜测究竟是哪个,就连方舟子也备感蹊跷,他在微博上发问:“这个被拉来陪绑的刘明泽是谁?貌似不是倒韩主力。为何告他?为了恐吓普通网民?”

有不少网友猜测这位被告刘明泽是麦田的真名,方舟子予以否认,他透露“麦田”姓阮。而互联网IT博客作者麦田即刻在新浪微博发声明称:我不认识刘明泽。

今日韩寒的律师陶鑫良宣布从普陀法院撤诉后,受韩寒委托作出了如下说明:韩寒一直明确只追究方舟子的侵权责任。不起诉麦田。不会追究第二被告刘先生,也不会有具体网友受困扰。将依最高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撤换至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