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职人员中的“裸官”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中国社科院2月20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表示,随着反腐斗争的深入,禁止一定级别的公职人员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
蓝皮书认为,“裸官”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具有潜在危害。一些要害部门的公职人员,其配偶和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将影响中国的政治和政府决策。不是所有配偶和子女移居海外的公职人员都有腐败问题,但“裸官”是贪腐的高危人群。现行制度制裁乏力,“裸官”尚不完全是公职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蓝皮书建议加强对“裸官”的监管:完善立法,制定统一可操作的高位阶公职人员行为准则,规制“裸官”行为;建立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年度公开制度,公开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存款在国外的情况也应当公开。
蓝皮书所说的裸官主要是指将配偶子女乃至资产都移民或转移到国(境)外的公职人员。少数“裸官”贪污腐败,案发后逃亡境外。他们中的大多数事前已将配偶和子女移民海外、资产转移出境,即便公职人员本人受到惩处,其配偶和子女仍然能够享受其非法所得。
据悉,中国监察部网站2010年2月22日发布2010年工作要点,曾提出要严格控制和适度压缩因公出国人次数和经费,严肃查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还将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俗称裸官)管理的具体落实。
中国官媒人民网的强国社区论坛曾转载网络文章《子女配偶送到美国,却在国内高举反美大旗》指出,裸官们内心的真实想法是认同美国而否定中国的。裸体做官的贪官政客多属此类型----要想中国永远腐败不公,就得永远特权专制,千万不能学习美国的民主法治。因为一旦中国实行民主宪政,他们就会丧失公权私用贪污受贿的机会。一旦实行民主直选,把官吏的监督升降任免权交还到民众手中,99%以上的“裸官”都会被选下台,甚至于连过去的贪贿罪行也要受到毫不留情的责任追究。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