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世纪的古印度社会分化成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及首陀罗等四种非常不平等阶级,在这种严重的种族等级和社会不公的差异下,释迦牟尼因看不过人间的疾苦而放弃荣华富贵远走他乡寻求普世的救赎,从而创立了佛教,后来佛教传到西藏称之为藏传佛教,但是整体教义都以仁爱、慈善为主。
不管面对什么,不公还是诱惑,僧人们都以仁爱、宽容、四大皆空为境界,很明显这与如今藏僧们自焚----这种非理性行为有着直接的对立冲突。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是宗教与权力的纠缠。从历史角度看,藏族文化可被视为官与民两大文化体系:官方文化是古吐番奴隶制政权及后来的西藏地方政权所控制和扶植的文化,它是宗教为主体的文化体系;而民间文化在藏族史中虽不是主体文化,却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民间文化保持着世俗的、积极的、活泼的精神,因此它是藏族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所在。
但是西藏在1959年以前实行了700余年的政教合一制度,所以在藏民们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及日常生活中,宗教的影响无处不在。由于长期政教合一的体制,藏传佛教作为公元10世纪后期以来藏族传统社会中最具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精神力量与社会意识形态(及与之相应的宗教与社会组织系统),它对藏民族历史发展进程所产生的影响与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格鲁派的达赖、班禅在宗教在政治上都象征着最高领袖,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任何决议,没有拉萨三大寺代表的同意,很难生效;宗教教义、戒律、寺庙规章都具有法律的效力;数百年藏族社会的每一项重大政治事件和历史运动无不与寺庙有关。
而信仰从来都不是一件孤立的事,它和社会文化体系紧密相连并且与生俱来就是权力的媒介。所以,宗教道德本身即为社会权力斗争的一个方面。宗教与政治的联盟架空了藏族文化的精神,使得那些可怜的僧人变成权利角逐的棋子。自11岁的达赖九世隆朵嘉措到成烈嘉措,各个短命的达赖都是西藏大农奴主争权夺利的牺牲品,“统治者”尚如此,更何况藏族百姓。
其次便是“自焚”事件的直接导火索。从地缘政治和社会建设角度看,解放西藏对中共来说,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事情。而这给西藏带来的新体制显然与长期的农奴制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当中共解放军呼喊着“解放”的口号,以一种帮其“民族的进步”的姿态进入西藏时,回馈的是各种反抗与不认可。
并且,一直以来中国主流的政治体制中,宗教是都很难进入与国家对等的平台中的,在这种明显相左的价值观下冲突是无法避免的。而中共以往的民族政策也并不完善,其中多趋向于空、大的官腔言辞,并没有真正地深入到西藏民族文化当中去。举个很简单的例子:1949年建国以后,政府实施的“民族识别”工作和户籍 “民族成分”的登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中国各个族群之间的界限和族群意识。
费孝通教授曾特别指出,“在看到汉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大量吸收了其他各民族的成分时,不应忽视汉族也不断给其他民族输出新的血液。从生物基础,或所谓‘血统’上讲,可以说中华民族这个一体中经常在发生混合、交杂的作用,没有哪一个民族在血统上可以说是‘纯种’”。这个族群相互融合的总趋势,反映在中国所有历史文献典籍的记录与评论之中。这也很好地位我们展示了一个解决藏汉矛盾的一种方法,抛开民族的标签,文化的交融慢慢地驱动着价值观统一。
高度的宗教道德权威很容易导致藏僧们非理性的“精神”病,再加之与本族文化不能相互贯通的民主政策都是导致藏僧“自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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