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以下简称“实验二小”)取消三好学生评选一事近日引发广泛关注。24日下午,实验二小校长李烈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采访,详细阐述改“三好学生”评选为“10+N+3”项奖的几点思考和详细说明,并解答网友关心的问题。她表示,小学教育是“在路上”的教育,不宜过早做出结论性评价。
小学教育应以“近、小、实、细”的具体目标为引领
有网友疑问,“‘10+N+3’项奖主要针对哪些方面?”对此,李烈校长介绍,“10+N+3”项奖对原有的德、智、体“三好”标准作出了进一步丰富和细化。如,针对当前独生子女自我中心、冲动性强、意志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和对“德行”好的教育要求,我们细化出“爱心、守纪、诚信、劳动、利益、安全”等具体的评价指标,甚至进一步细化出具体的行为要求。同样,“智”和“体”中,我们不但对孩子的学习习惯、运动习惯作出了要求,要求全体学生做到,并为不同的学生进一步分别细化出“全优奖”、“单项优秀奖”以及“突出进步奖”。同时,我们以“特长”奖、加“N”奖的方式,落实对“美”的关注和细化,对那些有特殊点,哪怕是握笔姿势、书写整洁等孩子也给予了关爱和认可。加“3”奖的方式,主要包括育爱杯、小钱学森奖、小博士奖。
“小学生形象思维为主的特点,决定了只有细化、具体、可操作可执行的教育目标才是可实现的教育,否则太容易流于形式和口头。同时,细化、具体是多元评价必不可少的要求。”李烈认为,“近、小、实、细”成为“10+N+3”项奖评价的首要特征。
这种评价体系如何在孩子的发展中起到作用?李烈认为,在促进学生不断发展之前,首先要让孩子在不封口的、多元评价的“10+N+3”项奖中找到自己的优势和价值。“只有拥有价值感的孩子才会喜欢自己,只有喜欢自己的孩子才能正视自己的不足,才会愿意不断进步。然后让这些找到自我优势和价值的孩子,再一次对照“10+N+3”项奖,确定自己下一步努力和前进的方向,并写上制定合理的行动计划。”
李烈表示,激发学生积极的自我发展动力,使学生的发展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老师家长要求我”到“我自己要求自己”,给予其不竭的发展动力。
实验二小仍将继续用好现阶段小升初“推优”政策
网友非常关心“‘10+N+3’项奖与‘小升初’有什么关联?”对于这一问题,李烈认为,现阶段小升初“推优”的政策仍要继续用,实验二小也要参与。但新评价体系下的“推优”,一是不存在以三年连续的“三好生”为前提,二是我们新的评价体系仍有选拔功能。到具体操作时,会有更完善的考虑,最大的价值在于所有孩子在这个阶段对自己的认同感与发展都能实现。
“在路上”的教育,不宜过早做出结论性评价
李烈校长还就小学教育“特殊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小学阶段是终身发展的早期阶段,小学教育是“在路上”的教育,不宜过早对学生做出结论性评价。因此,即使到了小学毕业,每一位孩子的发展潜力仍是巨大的,仍充满各种变数。
为此,作为教育者,不能因小学阶段一时的发展结果,以一种定论的方式对孩子的发展做出评价。“这样做,不仅因对孩子发展潜能的忽视而可能错误地影响了孩子的终身发展和未来成就,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定论本身及定论形成的过程,都极可能就此固化了孩子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概念,从而影响到了孩子在后续发展中失去了积极的、正向的发展动力。”李烈说,“教育的最高境界,就是要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价值,从而激发每一位学生进取的精神,使其在原有的水平上获得更多更优化的发展。”
“不仅全才是才,单项突出也是才”
对于小学阶段学生的发展情况,李烈认为,小学阶段不同学生间的发展不均衡、不同步,即使同一位学生身上,德、智、体各方面之间的发展也会不同步、不均衡。因此,面对那些在某些方面发展慢的、不如意的、或存在某些明显缺陷的孩子,必须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是有价值的。“不仅全才是才,单项突出也是才。评价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教育性’,尤其是小学阶段。”
李烈分析说,创新人才在早期发展阶段,由于其特有的创新性思维、创新型人格等特征所致,大多会在这一阶段表现出很多特立独行的行为,但往往因其还没表现出成人世界所熟悉的创新成绩或成果,很容易就被贴上怪异、不合群、扰乱集体活动的标签。这些“特异性”不仅需要科学的引领,他们那些有价值的、独特的表现更需要得到认同和保护。
“在单一或粗线条的‘同一把尺子’评价标准中,这些未来的创新人才就很有可能被扼杀;而在因人而异的多元评价体系中,因为相信‘每一个人都是有价值的’,就很有可能得到积极关注、认可,乃至是有的放矢的科学培养。”李烈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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