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中国最高法:铁路法院6月底前移交地方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新京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3日下发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运输法院向地方的移交。

1月12日,太原铁路检察机关改制,人、财、物由铁路系统移交地方,实现属地化管理。但是太原铁路法院系统并没有同步改制。

知情人士分析认为,铁路运输法院没有同步移交地方,与铁路法院还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庭建设标准有关,尤其是对于不在省会城市的基层院,法院与铁道部之间并没有统一意见。据了解,最高法将要下发文件,解决上述问题。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3日向各有关省级高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改革。据了解,该通知明确了铁路运输法院人、财、物的移交标准,对办公用房及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车辆配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省尽快签署移交协议,完成移交工作。

此前,铁道部已经表示,对铁路检法两院的经费保障将持续到2012年6月底。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