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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声: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 提高维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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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2月23日上午在长宁区调研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时强调,要创新制度、健全体系,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使全市社会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俞正声表示,人民调解员是诉前化解矛盾的一支重要力量,感谢大家对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所作的努力,希望大家把工作做得更好。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俞正声指出,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民主和法治。我们可以学习一些先进经验,但更重要的是结合国情实际、结合上海实际,依法治市、依法管理,依靠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探索各种化解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途径。

俞正声强调,全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并创新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制度设计和完善,充分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确保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符合群众意愿,真正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科技运用,充分发挥科技对创新社会管理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增强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科学化水平。

近些年来,中国民众的维权运动风起云涌。1993年到2003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群众由73万增加到307万。从2003年到2005年,全国共发生群体性事件20万起,参与群众高达1000余万。2010年,中国大陆发生的抗议和骚乱事件已经猛增至18万起。而“乌坎事件”、“增城之乱”、“浙江上访村长钱云会之死悬案”,“内蒙牧民游行示威”、“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等等事件,这些都是2011年群体性事件著名案例。这些迹象都表明,中国社会动荡正在加剧。

而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根源,是社会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利益纠葛。体现了深刻的官民矛盾。更是“公民政治参与”缺失的结果。

有学者指出,群体事件中有80%是因为民众利益受到侵害引发的维权行动,还有一部分是社会心理失衡引发的泄愤事件。地方政府在“强制拆迁”、“土地征用”、“企业环境污染”、“集体财产处置”等问题上,使基层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些群众甚至因此变得生活困难、流离失所。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早2011年2月就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更曾在《求是》刊文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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