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于2月26日发布《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引起中国大陆传媒界人士注意。这份指导意见指出,到“十二五”期末,将培育多个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大型骨干出版传媒集团,“组建全国性国有大型发行集团”。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这表明中共高层或许已经决定,在国家经济实力已经得到初步奠定的基础上,将开始主抓文化产业,通过组建国有大型传媒集团,以软实力对外赢得国际话语权,对内加强舆论宣传。
提升国家形象成党媒新任务
这份“意见稿”出台是在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确定了以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决议,决定将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战略并将发展成为国家支柱产业的大背景之下。
据查,2010年,经批准的大陆各类新闻出版集团共有120家,拥有资产总额3234,2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收入1785,8亿元人民币。而德国贝塔斯曼集团的年营业收入是200亿欧元,默多克新闻集团年收入210亿美元。相比之下,中国大陆报刊的国际传播力、影响力很弱,资产和年销售双超百亿的报刊业集团还没有。依靠“暴力、宣传”两条腿走路的中共高层可能也已经认识到中国日益崛起的国际地位与文化产业相对低下的效益以及影响力的不匹配,因此才将文化产业作为下一步力抓的对象。
事实上,曾经以宣传“意识形态”为己任的中共党媒已经将这种市场化的认识付诸于实践了,行动的步伐甚至可以说很大。2012年1月,中共最重要的喉舌《人民日报》下属人民网顺利通过了IPO审核,募资5,27亿元,挂牌上市。随后新华网也开始准备募资上市,在两大“喉舌”带动下,千龙网、北方网、东方网、大众网、浙江在线等多家官方媒体网站欲登陆资本市场。对此有声音惊呼,官媒网站上市热潮开启,而这即使在十年前都是不能想象的事情。
如果党媒这种在“宣传工具与资本市场”玩平衡的游戏取得成功的话,大型的传媒集团将成为中共就能够足够利用的宣传工具,为崛起中的中国“摇旗呐喊”,提升国家形象,这也是他们新时代的任务。
媒体产业改革不意味放松舆论
对于当局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决议,在业界仍有不少声音提出质疑。中共此番大举改革传媒产业,是否意味着媒体也将摆脱官方语境,进入独立、自由的空间,甚至可以说当局准备放开舆论管制。
有学者表示,传媒产业的改革并不能与传媒改革划上等号,而且即使在西方,媒体所谓的自由、独立也是在某种程度上适应国家以及政府需要的。与西方提倡“媒体是第四权力”不同,中共一直认为媒体是党的喉舌,甚至被纳入“国家机器”的概念范畴里。这就导致西方所倡导的媒体私有制被当局一直认为是“威胁”着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意识形态基础:它意味着接受一种独立于党国之外的、将创造私人利润放在首位的媒体,而社会主义的理论遗产将“新闻、自由”界定为首先是免于私人牟利的自由。
这两种理念显然背道而驰。对于仍然宣称是中国革命传人的当代中共领导人来说,放开舆论绝不是可以轻易迈出的一步。因此,媒体自由主义策略与中国的社会主义本质之间有着天然、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种矛盾具体反应在所谓公益性媒体集体失声,改制后的商业性媒体占据市场,话语权增大,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为了迎合市场开始触碰政府底线时,而政府本能的产生抵触反应,却没有更好的调整措施,只能进行整肃、打压,目前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南方周末》多次遭到整肃就是最好的实例。因此,今天的中国的媒体界已经形成一种强烈的“对表意识”:对体制具有心领神会、闻风而动的本能,可以保证将每一点指示彻底贯彻到连当局都会惊讶的地步,今天的中国媒体已经学会如何在打“擦边球”后自觉回到传统轨道上了。
中国政府也许意识到了这种一味的“压制”并非长久之计,面对已经进入市场、多如牛毛的“草莽媒体”,最好的办法就是“招安”。大力发展国有传媒集团,将小型的商业媒体挤出市场或吸纳吞并,最终能起到在当局有效可控的范围内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声音。历史证明“怀柔”政策永远是有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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