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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书记:个性官员只要守法纪都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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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省委书记周强3月10日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在湖南,只要符合法律的行为都是受到保护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只要符合党章的行为,在党纪之内,也是受到保护的。

对于2011年湖南出现的一批“个性官员”,周强对媒体进行解读,“我们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因此在湖南,只要符合法律的行为都是受到保护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只要符合党章的行为,在党纪之内,也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遵守党的纪律。”

他还表示,“作为湖南省委书记,办好湖南的事,办好湖南的各项工作时我的指责”。他特别强调,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把维护好、实现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只有牢记宗旨,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在工作当中有所作为,也才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最后他表示,“湖南省委省政府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民生,这就是我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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