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市政府15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上对于桂平“3·11”水上交通事故遇难和失踪人数前后变化的质疑进行回应,并公布了20名遇难及失踪人员名单。桂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质疑是对事故处置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不了解所造成的误解,桂平市政府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3月11日,桂平市石咀镇一客渡船在浔江江面与一货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艘总吨位23吨、核定载客30人的客渡船翻沉。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置工作。截至15日中午,确认事故生还人数28人,死亡人数14人,失踪人数6人。目前,事故失踪人员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中,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已全面展开。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11日公布的数据为2人遇难、1人失踪,但到3月15日,这一数字却升至14人遇难、6人失踪。一些媒体和网络舆论认为桂平市政府存在瞒报问题。
桂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曾健清表示,遇难人数之所以从2人上升到14人,失踪人数从1人上升到6人,是由以下原因造成:一是船主当时供述瞒报载客人数,二是由于天气寒冷,被救起的人即刻各自散去回家,一时难以通过生还者了解其他乘客的情况。三是事故发生的河道地形复杂,直到14日下午才确定沉船位置,至15日下午1时,搜寻人员连续从沉船中打捞出12具遇难者遗体。
“因此,我们从公布2人遇难到14人遇难,都是以打捞起遇难者遗体的事实为依据的,不存在瞒报和谎报问题”,曾健清表示,当地政府上报和公布遇难者和失踪者数字是根据边搜救、边核实、边公布的原则来进行的,“数字发生变化应该是正常的,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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