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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委员不反映民意将被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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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21日出台文件规定,今后,乌市政协委员在届内连续两年未反映社情民意或不提交提案,将被约谈并收到书面告诫,如不改正,将被劝退。

21日,乌鲁木齐市政协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对市政协委员的职责、考勤考核等作出详细规定,对履职不合格的委员作出罚则规定。

该办法中有许多实实在在、易于操作的规定,如要求政协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件质量较高的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届内争取对乌鲁木齐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一至两条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委员履职不合格的,办法也规定了较为详细的罚则:

委员没有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席一次全体会议,常委一年内两次没有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席常委会议,委员届内累计三次没有请假或未经批准不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委员两年内不反映社情民意、不提交提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分管副主席对其进行约谈,同时由市政协办公厅报主席会议批准,向委员所在单位或委员推荐部门通报,予以书面告诫。若经约谈告诫仍未改正,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经市政协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予以劝退。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主持人倪萍一句“我今年就是要当哑巴”,引发巨大争议,网友直言,替人民发言是代表、委员的责任,人民不需要“哑巴委员”。乌鲁木齐出台上述办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告诫哑巴委员,做哑巴本质是渎职,不反映民意将被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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