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视国际传媒(北京)公司通过北美各大中英文媒体发表了一篇关于中国大陆电视频道海外版权问题的声明。除了北美媒体,中新网、人民网、中国日报、香港文汇报头版、香港明报、澳门日报、Yahoo新闻等众多海内外媒体都转发了相关新闻报道。一些读者可能对于中国大陆电视版权的管理机构及职责,打击盗版行动是否只是流于口号,或者走走过场,所收看的大陆电视频道组合不叫“长城平台”是否合法等还有一些疑惑。在此,就这些问题一并作出解答。
1. 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及其职能和管辖范围
中国国家广电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是中国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能除了负责拟定中国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方针外,还负责指导、管理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而其负责电视对外交流的职责由广电总局直属单位“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具体承担。
2. 关于中视国际传媒(北京)公司
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CICC)是经广电总局批准,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投入的企业。CICC的主要业务是集成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优秀电视频道组成“长城平台”向世界各地区传播,为海外广大华人华侨和当地主流社会提供优质的电视频道服务。
3. 什么是“长城平台”?
“长城平台”是中国大陆电视向海外传播的唯一平台。“长城平台”在北美地区的成员台包括:CCTV-4、CCTV-戏曲、CCTV-娱乐、CCTV-纪录片、CCTV-娱乐、中国电影频道、北京电视台、湖南国际卫视、上海东方卫视、江苏国际频道、深圳卫视、浙江国际频道、广东南方电视、福建海峡卫视、天津国际、安徽国际、厦门卫视、重庆国际、黄河电视、四川国际、广西国际、华夏电视、广东国际、凤凰卫视、香港亚洲电视台等。
4. “长城平台”在北美授权的电视公司有哪些?
“长城平台”在北美地区授权的电视服务提供商仅以下五家:DISH NETWORK(美国本土)、麒麟电视(美国/加拿大全境)、ROGERS(加拿大东部)、BELL(加拿大部分区域)、TELUS(加拿大部分区域)。
5. 为什么近日长城平台向海外媒体发出声明?
CICC在声明中指出鉴于“近一段时间,一些IPTV及网络电视提供商打着‘经国家广电总局同意’、‘唯一许可的海外IPTV平台’、‘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等虚假旗号,向海外用户兜售廉价、低质量且无版权许可的中国国内电视频道及节目。这一做法不仅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极大地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海外华语电视市场,损害中国国家版权形象。”鉴于上述情况,CICC特发声明,以正视听。
6. 中国广电总局打击盗版的背景及程序
为维护版权所有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新树立国家版权形象,广电总局从2009年开始,全面整顿网络影视市场。从以下的时间表不难看出,这场行动从国内发展到海外,从未间断过。广电总局彻底清除海内外盗版影视的决心从未动摇过。广电总局肃清盗版影视时间表:
2012年3月--CICC得到中国国家广电总局支持,联合国内版权机构以及海外合作平台,采取法律措施,揭开打击中国影视海外盗播行动的序幕。
2012年1月--宣布重拳打击电影盗版-从源头查起,对影片制作、发行、放映流程中可能产生盗版行为的环节进行严密监控;
2010年11月12日--下发《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知名视频网站上的热门美剧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
2009年到2011年--没有获得试听许可证的四百多家网站被迫歇业,包括人气非常高的VeryCD电驴,影视帝国,猪猪乐园,圣城家园,飞鸟影苑,人人影视,CHD联盟,伊甸园,电影天堂,BT之家,TLF论坛,悠悠鸟,无极BT,BT 无忧无虑,BT神话等多家非法视听服务站点。
7. 如果所收看的大陆电视频道组合不叫“长城平台”,是否合法?
长城平台是经广电总局批准唯一合法输出大陆电视频道的平台。所以其他未经授权提供中国大陆电视频道收视服务的公司,或销售可收看大陆电视频道的IPTV机顶盒的厂商或分销商,或在广告或网站上自称提供“长城平台”、使用长城平台成员台的台标和名称的公司均为非法盗播商。
8. 频道版权和节目版权的区别在哪里?
中国大陆所有完整电视频道的版权均在“长城平台”。而有些电视公司可能只购买了某个大陆电视频道的某个节目的版权。根据规定,这些电视公司在播放该节目时,不能使用原大陆电视台的台标和名称。比如美国的华语电视购买了CCTV-4的《中国新闻》节目,华语电视在转播该节目时,不能使用CCTV-4的台标,也不能自称CCTV-4。
9. 如果我已经订购了非长城平台授权的中文网络电视该怎么办?
非法播出平台将被取缔, 盗版节目随时可能停播,应立即转订长城平台在北美授权的电视公司收看长城平台,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