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世纪大案”的赖昌星案,于3月29日在厦门中院出庭受审,这是去年7月赖昌星自加拿大引渡回国后,首度受审。
中国近年来最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厦门远华案主嫌赖昌星,3月29日在厦门中院出庭受审。赖昌星因涉嫌走私、行贿犯罪被起诉。而且涉及了高层及地方众多官员、厦门市和福建省许多经济案件。
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之后,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法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经过查证。1996年到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示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的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侦查工作当中,中国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及其他涉案人的合法权益,对赖昌星聘请会见律师等依法提供条件和做出安排。
中国海关总署官员在2012年元旦前曾表示,处理赖昌星案的基调将会是“走私犯罪”,至于引人注目的行贿及贪腐情节,将不会重点查处。
赖昌星是福建晋江人,他于1994年创办厦门远华集团并任董事长,远华集团被指从1996年至1999年期间,在厦门走私石油、汽车、香烟等货物进口,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人民币,下同),偷逃税额300亿元,号称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第一经济大案。赖昌星于1999年8月自香港逃亡加拿大,并申请难民身分,引发中加两国长达12年的外交和司法交涉。其间,内地共有600多名远华案涉案者被审查,其中近300人受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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