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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旧瓶旧酒还待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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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这一条例从从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后,从制定到草案征求,再到“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出台仅半年左右。然而,网络舆论除了叫好之声,还有质疑、猜测、担忧。有分析人士认为,网友的言论尽管带有个人情绪,但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是终点,政府执行力和公民自觉程度才是关键,而且像政府这样在事故伤害后“发文、罚款”的老套路,还需要经过实践考验。

据统计,仅从2010年10月至2012年1月,中国严重校车事故31起,造成82名学生死亡、310余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尤其是2011年末甘肃正宁和江苏丰县特大交通校车事故,分别造成21名幼儿和15名学生死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宣布特事特办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到半年,从条例起草到征求公众意见,再到草案公布,甚至首次将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可见政府对校车的重视程度。而且从校车事故频发后,北京、上海、宁波等地政府买单为学生购置校车。因此,无论从事故时候的反应速度,或是条例出台非常规快速,都可见政府的重视程度。

尽管政府对校车事故反应“迅速”,然而像这样伤害事故发生且掀起舆论狂潮之后,才开始制定或者完善条例,并不少见,如2011年“7•23”特大交通事故后,仅仅出台一系列铁路管理条例,如今问题依然多多。而且,大多是条例出台后,存在”实施细则”不完善,“执行力度、处罚力度”不明确的情况,最终导致下文甚少。

有观察人士指出,此次条例“学生就近入学、相关政府及责任的义务和责任、校车的使用和通行规定,以及法律责任”,这六要点中只有“校车通行优先权”是最实际的规定,然而现在连救火车,救护车的通行优先权都保证不了,更何况校车,而且郊区农村更谈不上优先权。而“学生就近入学”的规定,在实际情况下,因为学校规定、个人家庭等情况,实现率也不高。

教育部此前数据显示,接送上下学的车辆为28.5万辆,其中符合标准的校车为2.9万辆,比例仅为10%。据中国客车信息统计网数据,2012年1月中国国内校车销量达到1652辆,约为2011年全年校车销量的四分之一。尽管有部门称,购置校车政府买单,而且大部分地区校车投入使用后政府承诺日常运营经费等大部分费用,但仍旧会“象征性”的收取学生乘车的费用。

因此,这种对事故伤害毫无预见性的发文、罚款的“老套路”,让公众觉得欠缺了切实缓解或者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且条例在未确定实施细则,明确执行力度、处罚力度的情况下,“旧瓶旧酒”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能否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还需实践和时间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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