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最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厦门远华案主要嫌犯赖昌星当日应当在厦门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这是赖昌星自2011年7月从加拿大引渡回中国后首度受审。
报道称,赖昌星被法院以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为由起诉。涉及走私金额据中国官方媒体的统计数字为250亿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0.159美元),而且涉及了中共中央及地方众多官员、厦门市和福建省许多经济案件。
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中国后,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并于2011年12月下旬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新华社此前报道称,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经审查全案证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认为赖涉嫌走私、行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赖昌星遣返回中国后,一直被关押在厦门市第二看守所。《联合晚报》称,从赖昌星被遣回到官方宣布该案侦结,比其他任何大案要案都快,可见中国官方希望这个案件尽快结束。
报道称,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此案几乎在中国学界、官方、民间舆论上达成一致判断:现年五十四岁的赖昌星最多被判处无期徒刑,绝不会被判死刑。据悉,在赖昌星被关押在厦门期间,加拿大外交官定期以领事身份探视赖昌星。一名加拿大官员近日表示,称中共官方坚守了不施予死刑,免受虐待等不公正待遇,允许加国官员定期探视的承诺。
报道称,此案的唯一变数是,赖案在审查期间是否会还牵出中国官方重量级人物?
案件回顾:
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据海关总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4月专案组撤离厦门以来,共有31名潜逃境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疑犯归案,司法机关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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