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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藏流亡政府总理曾认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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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的直云边吉4月2日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撰文《谁是西藏人民的合法代表?》披露,西藏流亡政府新总理洛桑桑盖10年前曾在美国向到访的中国学者表示,“中国是我的祖国”。

文章作者在文中以第一人称忆述,“10年前笔者参加了美国哈佛大学知名教授傅高义主持的国际藏学会。达赖集团新任‘首席噶伦’当时还是傅高义教授的学生,是他到机场迎接我的。开会时我们同台而坐。他和同坐的一位‘噶伦’还跟我耳语道‘中国是我的祖国’。当时倍感震惊与亲切。”这名噶伦如今“已经走上了海外藏人社会的权力最高层。在分裂主义道路上越走越远。”

文章称,1959年3月28日,中央平息西藏叛乱后,实行民主改革,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这一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1965年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西藏人民当家做主,代表西藏人民的是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人民政府。

文章还称,但是近年来达兰萨拉一直以“西藏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自居。流亡集团在国际上四处奔走,企图否认中国政府在国际上对西藏的合法代表权,并自诩他们自己是西藏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煞费苦心地找出了许多国际法的理由来支持其谬论。

文章分析称,国际法理与国际现实并非如此。国际法认为,主权国家有四个构成要素:一定的永久居民,确定的领土,有效的政府组织以及处理内外事务的独立主权。国际法还认为,当一个新国家或新政府成立时,国际承认具有重要意义。一般地,对新政府的承认有一个原则----有效统治原则。

据此,对达赖集团和达兰萨拉进行分析。第一,流亡南亚次大陆的十余万藏民及其定居点不是达赖集团的所谓国民与领土。第二,达赖集团在印度的活动大本营达兰萨拉,与其说是他们的“首都”,还不如说是进行分裂祖国活动的根据地,他们的“流亡政府”则是操纵与指挥分裂活动的领导核心。第三,所谓“西藏国”与达赖集团的“流亡政府”在国际上没有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正式确认,甚至事实上的承认。

文章最后称,从国际法角度来看,达赖及其“流亡政府”没有任何合法性,没有任何资格代表西藏地方和西藏人民,世界上迄今也没有任何国家承认这个“流亡政府”。代表西藏地方和西藏人民的,只能是中国中央政府及其领导下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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