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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童写《我的爸爸》 助母赢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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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不爱洗澡,爱抽烟、不刷牙,身上臭臭,家里也臭臭,会骂我和打我,很讨厌爸爸。」台湾一名7岁小一男生写《我的爸爸》一文,被妈妈当做呈堂证供,要求与摆摊为生的黄姓丈夫离婚。黄妻称,丈夫不爱干净,一周才洗澡一次,又懒得去厕所,房间都是尿骚味,还曾用皮带打儿子小腿造成红肿,甚至用脚踢儿子,不适合当监护人。法官认为是「真实陈述」,认为小朋友不会说谎,且文章是半年前写下,当时父母还未打官司,最终将监护权判给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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