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李白、杜甫、白居易这三大诗人中,白居易以写《卖炭翁》之类的关注民生的诗,而被称为人民诗人,如果活在当下,是很容易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的角儿,而且他的诗不像李白有时故弄玄虚,“老妪能解”,也就是通俗易懂,连老女人读他的诗都没有语言障碍。如果认为这样的“人民诗人”在婚外就没有作风问题,那就大错特错了,一首极其朦胧的《花非花》就足可挑开他正人君子的虚伪面纱。

《白氏长庆集》中的这首《花非花》是这样写的:“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诗坛曾刮起一阵朦胧诗旋风,玩朦胧诗的诗人们曾一度引以为豪。现在看来,没什么牛逼的,人家白居易早在一千多年前就玩过了,而且招数竟是如此高超!害得千年以来的学者们争论来争论去,至今也无定论。碧华今天就是试图透过这朦胧看到老白的真面孔。
学者们普遍认为,这首诗是写老白与妓女的一夜情。显然是错误的,既是妓,就不需要“夜半来,天明去”,这来者肯定是有所顾忌的。那么,是不是写他的初恋情人湘灵呢?湘灵是他的邻家女孩,“娉婷十五胜天仙,白日姮娥旱地莲”,15岁时的湘灵就曾迷住过白居易,但因为门第之见,这对小鸳鸯最终分手,而这段恋情成了白居易心中永远的痛,婚后都为湘灵写了不少感伤诗,如《生离别》、《潜离别》等。但碧华认定,他俩的恋情是纯洁的,老白那时应是坐怀不乱的。他在《冬至夜怀湘灵》中写道:“艳质无由见,寒衾不可亲。何堪最长夜,俱作独眠人”。很明显,老白一直都在孤枕中怀想,并未与湘灵有过肌肤之亲。从当年两人不能成婚的原因来看,湘灵是贫穷人家女儿,所以多年后也只能是农家女人,如果身为官员的白居易要见她,是可以随时召见的,实没必要这样偷偷摸摸的。况且,老白与湘灵的事儿在当时的文人圈子里都知晓,根本不需要在诗歌中煞费苦心玩这样的朦胧,那个时代玩朦胧,必定有着重大隐情,必须一改他的诗风,以朦胧来掩盖实情。
这得追寻他的从政经历。老白曾于长庆二年即公元822年遭流放,先后为杭州剌史和苏州剌史,5年后回京,第二年官刑部侍郎也就是今天的公安部副部长之职。会昌二年即公元842年官至刑部尚书,常与刘禹锡等人唱和,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碧华推论,《花非花》应写于当了刑部尚书之后,但并不是像有些专家说的《花非花》是一首写佛的诗。那时老白虽然悟禅,但禅忌色,是不会有“春梦”这样的词入诗的。
只有一种可能性最大,20年前老白遭流放的途中,曾经遇到能诗能唱的妓女,这妓女给了苦闷中的老白以极大的安慰,让老白一直不能忘怀。但是,这妓女后来从良成为某官员的妾,老白在当了刑部尚书之后,偶然经过该女的城市,便有了这样的约会。而且,此官在当地一定是显赫的,只不过在他乡任职。该女只能在夜半来,在天明前离开,既顾及自己的身份,更为老白这个官员考虑,也许,老白与那个官员还是熟识的。因此,该女子在陪伴老白的半个夜晚,更多的是对当年温情的回忆,真实得像花一样,也飘渺得像雾一样。正因为该女子侍奉的也是官员,老白是不能轻易造访到府上去的,所以才感叹“去似朝云无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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