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委员会近期关于对薄熙来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以调查以及警方重新调查尼尔•伍德的死亡的决定,已引起了来自全国各界的广泛支持。
这些举措已被大多数国际媒体进行了客观报道。然而,某些海外媒体则对这一情况加以过度解读,甚至抓住这一机会对中国的政治采取不当的评论。
事实上,中共此举只是其身为执政党加强执行党纪、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法治的举措之一罢了。
早在1996年,法治就被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 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成为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原则。
“法治”,并不仅仅意味着依法运行状态事务,它同样揭示了,管理者也必须遵守法律并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国家事务。较之已经在中国实行了几千年的“人治”传统,这是一个全面而深刻的变化。
法治可以确保中国的发展不会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并可避免诸如“文化大革命”的动乱。
虽然中国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整个国家正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在2010年,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成立。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已成为党和人民的共识。
作为拥有8,000多万成员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已规定了严格的纪律,以确保其的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目前选用的党章自1982年9月通过以来已经经过了五次修订,党章明确规定了中共的活动必须在国家宪法及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党章还指出,党纪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共产党已发出了重要文件,诸如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标准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以此对干部的行为加以严格限制,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然而,违反党纪和执法不严的事件也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一小撮高级别干部将其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并侵害党纪国法的行为引起了公众强烈关注。在另一些地方,也有高级官员作出决定时不寻求别人的意见,从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一些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无视法律,从而挑起舆论哗然。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未完全摆脱包括封建主义思想在内的陈旧观念的影响。完善制度建设和执法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另一方面,很多官员一直无法在市场经济中抵御各种诱惑。随着私欲扩大和法律与伦理意识薄弱,他们选择了滥用权力谋私,从而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的道路。
中国领导人已强调多次,无论官员身居何位或身份如何,但凡违反党纪国法,其行为都将被从重处理且绝不会得到容忍。
近年来,中国调查和处理了许多大案要案,它们中的许多都牵涉到了高级官员。在2011年,检察机关共调查了18,464起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他们还调查了2,524名县级以上官员,其中包括198名地级官员和7名省部级官员。
因此,中共中央委员会调查薄熙来的严重违纪及警方重新宣布尼尔•伍德的死因并将嫌疑人送审也是类似之举。
观察家认为,中国按照党纪和国法来处理自己的事务是正常之举,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不应因有色眼镜与偏见加以过度解读。
目前,中国已经就妥善处理王立军事件、尼尔•伍德之死和薄熙来的严重违纪事件发出了积极信号,并已及时发布了消息。尽管面临着问题,中国仍坚持其党纪国法,做走法律程序的现代国家,这将为其自身发展创造一个健康而稳定的环境。
中国所作进步的每一步都付出了艰辛努力,但其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在文革期间党纪国法遭到了践踏,但在新时代里它已得到恢复。中国已经从“依法而治”转变成为“法治”和“建设法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也有所发展。
为了未来的发展,当前有利形势必须加以珍惜与保护。在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多元化和矛盾尖锐的当下,这一观念就越发显得重要了。
目前,在对王立军事件的处理,对尼尔•伍德之死的重新调查和针对薄熙来严重违纪事件的调查上都是主要依据党纪国法加以处理的。这些事件并非所谓的“与政治斗争有关”。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必将依法加以处置。
中国已故的领导人邓小平曾经提出一个愿景,即中国的机构和法律不随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或不随领导人改变看法而改变其关注点。这一愿景只有在中国实现法治社会时方可达到。也只有如此,中国可以保证长治久安,并可使世界从中国的发展中获利。而近期发生在中国的这一事件恰恰给了人们更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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