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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议员出书控扁外遇 遭判登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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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李庆元在2000年总统大选时,和作家李敖合著的《陈水扁的真面目》一书,写到台前总统陈水扁曾经数度发生外遇,被陈水扁控告诽谤及违反选罢法,虽然刑事部分更三审获判无罪确定;但民事官司败诉,台最高法院19日驳回李庆元上诉,必须在《中国时报》、《工商时报》等报刊的头版登道歉声明书。

据4月19日报道,李庆元在书中有写到陈水扁和助理、专属化妆师以及金素梅有发生外遇情节,但辩称,是参考他人著作和媒体报道。在刑事部分,更三审时以“虽无足够证据显示文章真实性,但也非凭空捏造”,判决无罪,而由于检方也未再上诉而就此定谳。

不过民事部分,更二审却认为,有关陈水扁和助理、化妆师外遇情节均未经证实,而李庆元也未能提出证据证明;因此判决必须在各报头版刊登道歉声明一天。而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后业已定谳。

李庆元在对此相当不满,他批评陈水扁贪赃枉法,贪污、洗钱样样来,败坏社会风气,台湾现在向下沉沦,陈水扁要负很大的责任,需要向全民道歉的是陈水扁。

李庆元强调,陈水扁外遇对象,“报章杂志哪一个没登过?”,他是引用人证、物证与媒体报道,批判陈水扁每到选举就抱着老婆欺骗选票,他在开庭的时候提出人证与物证,最后刑事部分获判无罪,证明他没有诽谤的故意,民事官司有什么理由败诉。

李庆元说,在陈水扁担任总统期间,他的官司全都有罪,一审和二审都判刑6个月,二审还增加褫夺公权2个月,最高法院发回更审,结果等到陈水扁卸任被羁押之后,高等法院更三审认定他虽无足够证据显示文章真实性,但也非凭空捏造,刑事部分判处无罪,因检方未再上诉而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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