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马英九政府立志成为“人权模范”

声明:本文转载自 「今日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在台湾签署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公约)并台湾法化后,台湾总统府将于20日发表首份人权报告,举世瞩目。

据4月20日报道,总统府表示,各界对于台湾人权现况看法或许不同,但这是台湾人权保障与国际社会接轨的第一步,也是3年前马英九批准两公约并予以台湾法化的目的。而两公约为最重要的国际人权法典之一,虽然“中华民国“在1971年即已失去联合国代表权,但为落实“人权治国”理念,提升人权水平,并与国际人权体系接轨,马英九于2009年4月22日公布两公约施行法,将两公约内国法化,于同年12月10日施行,另于5月14日签署两公约批准书并送联合国秘书处存放,但迄未获接受。

总统府指出,2010年12月10日总统府成立人权咨询委员会,由副总统萧万长担任召集人,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柴松林担任副召集人,目前有委员17人,包括行政院、司法院与监察院副院长、民间团体代表、各人权领域学者专家等。依照两公约施行法规定,政府应建立人权报告制度,作为检视台湾落实两公约规定人权保障事项的成果,以符合国际人权规范。

府方表示,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于2010年国际人权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后,为撰提人权报告,一年多来共召开82场次审查及编辑会议,以及4场次分区公听会会,历经严谨、周密且公开的审稿检视过程,最后提出的版本有3册,包括共同核心文件、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条约个别文件。

总统府强调,人权是与时俱进的概念,因此人权报告也应跟上时代潮流,逐年修正。此份报告发表后,预定今年翻译为英文,并办理国际审查会,邀请各人权学者专家检视台湾的人权报告,使国际间都知道台湾的人权现况,与未来要努力的人权方向。未来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将定期发表特别研究报告,也欢迎民间团体、学者专家提供意见,使台湾的人权保障水平跟上国际社会,为台湾迈向“人权模范”携手努力。

不过,这份报告发表后,料将有两大争议继续存在,民众亦尚未凝聚共识,一为同志婚姻合法化议题,台湾伴侣权益推进联盟去年就已提出意见:要求政府应诚实面对并呈现非婚伴侣及多元家庭的人权困境,不应粉饰太平。该联盟认为,目前台湾就非婚伴侣及多元家庭的保障处于法律真空,已与公约规定相违;呼吁政府应积极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并明确提出立法或修法的方向与时程。

其次是废除死刑,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执行长林欣怡于去年初就曾为文说,依据《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第4项规定:“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应有权要求赦免或减刑。”

废死联盟认为,要求赦免或减刑的权利不代表死刑犯一定会被赦免或减刑,但既然是依据公约的一项权利就必须要有被实践的程序和方式,而目前台湾的赦免法并不完备,对于谁可以提出赦免要求、该向谁提出、提出后会经由怎样的程序决定、决定后的结果会如何实行,这些都没有规范。

废死联盟指出,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对此也曾做成相关案例解释,要求各国在请求赦免权利实现的相关程序建置完成前,均不应执行死刑。因此,现阶段不应执行死刑,才真正符合所谓依法行政。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