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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免死 律师:重审时仍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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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4月20日发出公告称,决定不核准吴英的死刑裁决,将案件发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表示,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他并表示“重审时仍将为她做无罪辩护”。

最高法4月20日在网站发出公告,称经过复核,吴英集资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吴英在被捕后亦如实供出所犯罪行,“唯综合全案考虑,吴英被判处的死刑,不需要实时执行”,决定不核准吴英的死刑裁决,将案件发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报道称,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表示,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他认为这一结果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更先进的司法理念和更高的专业素质,最终的结果仍需拭目以待:“我始终坚持,吴英不构成集资诈骗,也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审时我仍将为她做无罪辩护”。杨照东说,吴英被判死缓的可能性很大,但无论如何审判,法院都应该有相应的解释。他还说,应该感谢支持吴英、为吴英求情的广大网民。

现年31岁的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的负责人。案情指,吴英利用高额利息作为引诱,向公众非法集资超过7亿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58美元),于2007年被捕。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一审判决吴英死刑。吴英不服上诉。今年1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吴英的死刑判决。吴英的辩护理由是,她只是进行民间集资,然后将钱拿去投资。

吴英案一度在中国社会引起广泛关注。有专家认为吴英案反映内地现行法律未能配合民间金融发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在全国人大闭幕记者会上亦被问及吴英案。他当时表示,注意到社会对吴英案的关注,强调当局会认真处理案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温家宝又指,吴英案反映民间金融未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政府要对民间借贷做更深入的研究。

吴英案回放:

2003年吴英成立新贵族美体沙龙掘到第一桶金;

2005年底吴英注册“本色”系列商标,投资5,000万元装修本色概念酒店;

2006年吴英相继在浙江、湖北成立两家信义投资担保公司开始介入民间借贷、铜期货等交易;

2007年2月吴英被东阳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

2007年3月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捕;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集资诈骗一案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2月7日浙江省高院吴英案二审审判长就吴英案具体案情五大焦点作出书面回应;

2月14日最高法首次回应此案,称将依法审慎处理;

4月20日最高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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