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毒胶囊”事件的火爆,让我联想到了小时候在社屋里听来的“放火与救火”的故事。县太爷庄园的粮草库被蟊贼放火,烧成了一片废墟。县太爷甚感蹊跷,岗哨昼夜看守,蟊贼如何有机可乘?于是就把两个更夫抓来过堂。原来,蟊贼翻进院墙,刚点燃一个小草垛,更夫就发现了。但他们只是打跑了蟊贼,并没有立即去灭火。他们想等火势烧大以后再扑救,“灭小火,功劳小;灭大火,功劳大。”待到火势爆燃起来,两个更夫拼命扑救,包括附近乡民赶来相助,全都无济于事了。县太爷一听,气得连声咆哮:“杀!杀!杀!”更夫齐呼冤枉:“我们也是积极扑救的呀!为了救火,我们俩都被烧伤了。”县太爷气得更凶:“你是救火吗?与放火无异!你烧伤,是你放火的罪证!”更夫最后哀求道:“县太爷宽恕我们吧,该杀的是放火贼,您不能逮不到兔子剥狗吃呀……”县太爷牙咬得吱吱响:“你们是奸狗恶狗,比放火贼更可恶,杀无赦!”
再回到“毒胶囊”话题上来。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第一批抽检,共抽验33个品种42个批次的胶囊,其中23个批次不合格。公安部紧急召开视频会议,挂牌督办“毒胶囊”犯罪案件,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介入侦查,截至目前,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4月20日《人民日报》)就此势头来看,“毒胶囊”已经蔓延全国大部分地区,且已不是短时间的事情了。国民自然要追问,“毒胶囊”为什么会泛滥成灾?
面对这个问题,人们通常会把愤恨聚焦于无良厂家。这并非没有道理,如果厂家都能恪守道德良心,依法经营,也就不会出现“毒胶囊”了。问题是,这种假设很不现实,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人若过百,形形色色。不管哪个地区,也不管哪个国家,总免不了有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地制造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发黑心财的坏人恶人。关键就看监管部门负责不负责,给力不给力,负责了给力了,坏人和恶人就难以得逞;反之,各类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的产品就会充斥市场。“毒胶囊”事件进一步验证了这个浅显的道理。无须怨恨生产厂家的无良和缺德,要怪就怪相关监管部门失职渎职。4月21日央视台报道,“毒胶囊”事件曝光后,药监部门调查发现,修正药业与通化金马两家药厂在空心胶囊铬超标事件被披露之前,从不检测胶囊铬含量。试问,难道你药监部门又到厂家检测过了吗?如果你药监部门严格监督检测了,他厂家敢不检测,敢生产“毒胶囊”吗?
正是因为药监部门失职渎职,尸位素餐,才致“毒胶囊”全国泛滥。“毒火恶炎”成了蔓延之势,民怨沸腾了,而今药监部门才开始“猴急”----连续牵头公安、监察、卫生、质检等部门进行密切协作、配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全面清理整顿明胶生产和药用胶囊生产使用情况。彻底排查在购进和使用药用胶囊中可能存在的隐患,不留死角;对胶囊剂药品进行严格抽验,坚决防止不合格药品的销售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强调,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查控问题产品,净化药品生产流通市场。对内部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查处不到位的人员,坚决予以追究责任。(4月22日《人民日报》)我难以强忍,必须向国家及其各级药监部门负责人叱问:你们早干什么吃的?是不是故意要等到“毒胶囊”泛滥成灾给国民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之后再来“救火”,以显示你们“竭力为民”的“丰功伟绩”?如果说“毒胶囊”是害民的烈焰,那药监部门就是变相的“纵火”者!上述《放火与救火》故事中两个更夫的下场,应该是各级药监部门负责人的参照。虽然不宜“问斩”,摘“乌纱帽”当是必须的。无论他们“事后诸葛”当的如何“好”,无论他们“亡羊补牢”补的如何“牢”,但对他们以往失职渎职的罪过决不能豁免,必须严惩不贷,万万不可下不为例,不了了之。
哪里只是“毒胶囊”如此,“毒奶粉”“毒鸭蛋”“毒面粉”“毒食盐”“毒猪肉”“毒蜂蜜”“毒火腿”“毒食用油”“毒螺旋藻”……哪个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的“恶火”蔓延,不都是有关监管部门放纵的结果?要想切实净化我国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市场,还国民一个“吃”的安全,最关键的措施就是,强化对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度。哪里发现了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就拿那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头头是问,轻者罢官,重者蹲监。只有让他们“诚惶诚恐”,尽心尽职,老百姓才不会为“吃”“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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