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主席参选人蔡同荣,2009年10月间指前国安会秘书长苏起泄漏台湾海测水文资料给中国大陆。苏起控告蔡同荣涉嫌诽谤,台湾高等法院24日上午二审宣判,从原一审判决6个月刑期得缓刑,改为3个月并撤销缓刑。
2009年10月间,民进党前立委蔡同荣曾向《自由时报》指称,当时担任台当局安全主管部门秘书长的苏起,曾把台湾周边海域的水文资料提供给他方,质疑苏起的台湾的忠诚,台媒刊登这个消息后,苏起控告蔡同荣涉嫌诽谤,法院一审判处蔡同荣有期徒刑6个月,但同时宣告缓刑两年,台湾高等法院24日作出二审宣判,合议庭改判蔡同荣有期徒刑3个月,不过没有宣告缓刑。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刑事部分已经确定,不得上诉第三审;民事求偿部分,一审判决蔡同荣应赔偿苏起30万元新台币,二审仍在高院审理中。
对于二审判决结果,苏起透过秘书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将收到判决书详阅后再表示意见。苏起的委任律师赖素如表示,这项判决代表法院还苏起个人清白,是“迟来的正义”。
赖素如表示,蔡同荣无凭无据,未经查证,以不实的数据诽谤,造成当事人极度的痛苦与委屈,希望政治人物应该克制,不要假借言论自由之名,行诽谤他人名誉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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